询价公告
经研究决定,就《广安区浓洄街道人民路1号滑坡勘察设计》编制工作进行询价采购,诚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广安区浓洄街道人民路1号滑坡勘察设计》编制
二、最高控制价:11万元(大写壹拾壹万元整)。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
(二)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年检合格且在有效经营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
四、成果要求
成果资料须符合相关规范规程的技术要求编制,资料一式肆份。
五、时间要求
中标单位应于甲方规定期限内完成工作。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以最低价格确定中标单位,即能够保证在规定时限内按质量要求完成项目且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
七、报名方式及询价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7日18时止(工作时间)。
报名方式:报名人须持报名单位的介绍信(介绍信中载明投标单位、投标项目、报名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盖报名单位鲜章),方可报名。
报名地点:广安市广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04室(广安市城南金安大道193号)
(联系人:尹先生 联系电话:0826-2395133)
询价文件的获取方式:报名后,登录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EF%BC%89%E4%B8%8B%E8%BD%BD%E3%80%82%3C/p%3E%3Cp%3E%E5%85%AB%E3%80%81%E6%8B%9B%E6%A0%87%E6%97%B6%E9%97%B4%E5%8F%8A%E5%9C%B0%E7%82%B9%3C/p%3E%3Cp%3E%E6%8A%95%E6%A0%87%E5%93%8D%E5%BA%94%E6%96%87%E4%BB%B6%E4%BA%8E2025%E5%B9%B410%E6%9C%8828%E6%97%A59%E6%97%B630%E5%88%86%E5%89%8D%E9%80%81%E8%87%B3%E5%B9%BF%E5%AE%89%E5%B8%82%E5%B9%BF%E5%AE%89%E5%8C%BA%E8%87%AA%E7%84%B6%E8%B5%84%E6%BA%90%E5%92%8C%E8%A7%84%E5%88%92%E5%B1%80%E5%85%AD%E6%A5%BC601%E5%AE%A4%E4%B8%BE%E8%A1%8C%E5%BC%80%E6%A0%87%E3%80%82%3C/p%3E%3Cp%3E%E6%8B%9B%E6%A0%87%E5%8D%95%E4%BD%8D%EF%BC%9A%E5%B9%BF%E5%AE%89%E5%B8%82%E5%B9%BF%E5%AE%89%E5%8C%BA%E8%87%AA%E7%84%B6%E8%B5%84%E6%BA%90%E5%92%8C%E8%A7%84%E5%88%92%E5%B1%80%3C/p%3E%3Cp%3E%E8%81%94 系 人:尹先生
电 话:0826-2395133
广安市广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0月22日
本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自行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广安区浓洄街道人民路1号滑坡勘察设计
询
价
文
件
广安市广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0月
询价文件
广安市广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广安区浓洄街道人民路1号滑坡勘察设计》编制以询价的方式采购。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单位:广安市广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项目名称:广安区浓洄街道人民路1号滑坡勘察设计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采购最高控制价:最高控制价为11万元(大写壹拾壹万元整)。
二、投标要求及成果资料要求
(一)投标要求: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
(二)技术要求:自然资源部行业标准等相关规范。
(三)工作要求:
1、排危除险实施方案编制相关内容包括:现场调查、专家现场踏勘、勘察、施工图设计等。
2、成交供应商按照省自然资源厅要求编制相关资料,并完成地质灾害项目管理储备库入库工作。
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成果资料须符合相关规范规程的技术要求。所提交的资料成果所有权归广安市广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得设置保密和保护措施。
三、资质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
(二)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年检合格且在有效经营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
以上证明文件提供盖有投标单位鲜章的复印件装入投标响应文件中。
四、投标及开标
(一)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28日9时30分止。
(二)开标时间: 2025年10月28日9时30分。
(三)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投标人应按本询价文件第三条要求对应响应,并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代表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参加不需提供)及身份证原件将投标文件按规定密封后送达投标地点。对投标身份不能确认的或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四)投标及开标地点:广安市广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01室
五、投标响应文件组成内容及符合性审查
(一)投标响应文件组成内容:
1、询价采购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参加不需提供;原件两份,一份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现场递交,一份装入正本,复印件装入副本);
3、法人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本询价文件第三条第1-3款资质证明等复印件一套;
5、与本项目评审有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投标响应文件符合性要求:
1、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和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完整、字迹清楚。资料袋必须密封,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供应商行政公章,并在资料袋正面标注“投标响应文件”字样。
2、投标响应文件所有资料必须加盖投标供应商行政公章。
3、投标响应文件统一使用A4纸制作,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标明正、副本,副本由正本复制而成,正、副本不相符的,以正本为准。
(三)若投标响应文件不按要求递交、包含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则视为无效投标。
六、报价
1、报价原则:报价含成本、税收、利润以及不可预见费用等大包干价,本次询价为一次性报价,投标人报价超过采购最高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修正原则:大写与小写不符,以大写为准;合计金额与按单价计算出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七、定标原则
按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供应商有效报价从低到高排序,原则上以有效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若预成交供应商放弃,则从第二名开始在自愿的原则上按由低到高的排名次序依次递补为预成交供应商,成交价以各自有效报价为准。若只有一名供应商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则可直接确定其为预成交供应商。投标供应商有效报价相同时,则抽签决定名次。若所有投标供应商报价均超过采购最高控制价,本次采购按流标处理,择日重新采购。
八、成交通知及政府采购合同签定
询价结果当场公布,采购单位在未收到参与该项目资格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供应商有事实依据的实名书面质疑或监督部门书面确定本次采购为无效采购的情况下,预成交供应商即为成交供应商。由广安市广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法律效力,对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须在采购单位要求时间内由其法人或合法授权代表与采购单位签定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以本询价文件、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为准。
九、付款方式
乙方提交正式的勘察设计成果报告并完成入库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20%,通过竣工验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80%合同尾款。
十、询价文件的澄清和质疑
1、投标人若对询价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报名截止日期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或招标单位提出澄清要求,送至广安市广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无论是采购单位根据需要对询价文件进行必要的补遗,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询价文件做出澄清,采购单位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或补遗,同时将书面澄清或补遗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或补遗文件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并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投标人在询价文件澄清规定时间内未提出疑问或澄清事宜的,表示完全接受该询价文件全部内容,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不得对询价文件内容提出质疑。
3、合格投标人在询价会议结束后,如认为开标、评标、定标过程中有违纪违规或未按本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开、评、定标的行为,可向广安市广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有事实依据的书面质疑。
十一、其他
询价过程中对本次询价文件中的不详或未尽事宜由询价小组成员及监督人员研究决定,其研究决定意见作为本询价文件的补充内容,具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2025年10月22日
询价采购承诺函
广安市广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贵方询价文件,我单位作如下保证:
1、我方在获取询价文件后,认真阅读了该询价文件(包括全部附件),在报名截止日期我单位未对询价文件内容提出澄清和质疑,表示完全接受该询价文件(包括全部附件),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不得对询价文件内容提出质疑。
2、我方已详细审查询价文件,并完全接受询价文件中的全部规定(包括全部附件)。
3、我方承诺愿意向询价采购单位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4、我方投标响应文件等资料在询价采购及项目实施全过程中保持有效,并对我单位今后履行合同具有法律上的约束。
5、询价会议结束如我单位被确定为预成交供应商,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确定为废标原因外,我单位不得主动放弃;当成为成交供应商后,不得拒签合同和不按本询价文件要求供货和服务的。若出现上述任一情况,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若产品不符合本询价文件要求,我方无条件接受并承担由此给采购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承诺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1:
报价文件封面格式
项 目 编 号:
询价项目名称:
供 应 商 名 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附件2:
1.总报价单
单位:元
采购 项目 | 采购 编号 | |||||
报价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电话 | ||||
报价单位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
综合报价
| 大写: 小写¥: |
注: 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采购人不接受某一标项中有2个(含)以上的报价或方案,若报价人在此表中有2个(含)以上的报价或方案,其报价作无效标处理。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授权委托书格式
2.授权委托书
广安市广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询价采购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另行授权),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人身份复印件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单位资质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6.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7.供应商认为有利于自己的证明文件等
合 同 书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项目地点:
委 托 方:
承 接 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四川省抢险救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并签订本设计方案合同。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及技术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3.《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
4.《四川省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5.国家、行业及四川省自然资源系统现行地质灾害防治相关技术规程及相关技术要求
6.地灾项目入库相关文件和要求;
7.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按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勘察设计费用。
二、非明显错误和不利于甲方原因外,甲方不得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报告进行擅自修改。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应于 月 日前完成勘察设计报告编制。
二、乙方勘察设计工作的原始记录应当及时在设计过程中进行整理、核对,确保取样、记录的真实和准确,严禁离开现场追记或补记。
三、乙方应讲究职业道德,端正经营作风,规范现场管理,保证按不低于投标实物工作量组织施工。投入工作人员、设备应报甲方登记备案,经甲方登记备案的人员、设备的变动需经甲方书面同意。
四、乙方在项目设计中自行承担所有安全责任事故责任和一切保险费用。
五、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正式勘察设计成果报告不少于一式肆份以及电子文档壹份。
第四条 设计费用、支付方式及结算
一、费用及组成
经甲乙双方共同约定广安区浓洄街道人民路1号滑坡勘察设计费用为固定价人民币 元,大写: 。该费用为本项目的包干价。
二、支付方式
乙方提交正式的勘察设计成果报告并完成入库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20%,通过竣工验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80%合同尾款。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人员、设备未按约定时间进场,每逾期一日,乙方按本合同总勘查设计费的3‰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多日逾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
二、乙方投入的实际工作量经技术专家综合认定为未完成投标工作量的,由经审专家按实际完成工作量和投标单价综合认定,甲方按核定后的结果支付勘察设计费。
三、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完成的,由乙方继续完善,同时,造成的延期,每逾期一日,乙方按本合同总勘察设计费的3‰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多日逾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和方式将本合同履约内容转让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承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损失。甲乙任何一方不遵守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均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及损失赔偿责任。
五、乙方进场后组织管理不力,严重影响工程进度,明显不能按期完成勘查设计任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六、因乙方勘察设计错误而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乙方除退还设计费外,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
七、乙方在勘察设计过程中需严格遵守有关作业规定以保证设计成果的真实、客观、合法,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每拖延一天,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九、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停止勘察设计工作,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所需费用。
第六条 其他条款
一、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完成勘察设计工作,根据不可抗力的类型及其所造成的影响,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二、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及时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报有关部门登记备案后生效。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由仲裁委员会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 乙方: |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 |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 |
地址(住所): | 地址(住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电话: | 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