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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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万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3.4.1投标保证金形式增加信用承诺。 2、第三章 评标办法 报价得分相同且报价相同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确定方法:由评标委员会组长以抽签方式确定。 3、第四章 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1.1.10 现在修改为: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招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总说明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含答疑);2、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补充协议;3、双方有关工程的合同洽商、变更等相关文件。 4、第四章 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2.2预付款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现在修改为:合同签订后,发包人不迟于施工开工日期前的7天内,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动态计价管理的公告》[2020]11号等文件,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预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为该费用总额的50%,其余费用按照施工进度支付,具体根据省、市、区行政监管部门要求执行。 5、第四章 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现在修改为:结算审计价款的3%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十五日付清(保修金不计利息,并扣除发包人自行维修的费用)。 6、第四章 第二部分专用合同附件13: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做删除处理。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