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干河乡碧云社区小听湖居民小组(绿色铝创新产业园区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砚自然资告字〔2025〕02号,土地编号为532622207203JA00010-14号宗地,根据砚山县人民政府的批复(砚政复〔2025〕538号)文件和云南砚山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意向变更用地性质的函》(砚产管函〔2025〕27号),因园区规划开发需要,确保工业用地完整性,满足项目落地建设需求,需对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加油加气站和工业用地)实施整体开发。现撤销此项目公告。
砚山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5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