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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安徽省部分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工作招标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安徽省 公开招标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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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安徽省部分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工作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项目1:G50沪渝高速公路鸽子墩枢纽至皖鄂界段改扩建工程由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以皖发改基础〔2024〕637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以皖交路函〔2025〕136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2:S27东至至鄱阳高速公路安徽段项目由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以皖发改基础〔2024〕636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以皖交路函〔2025〕112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安徽省东鄱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3:S40宁国至枞阳高速公路池州段项目由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以皖发改基础〔2024〕634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以皖交路函〔2025〕181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安徽省宁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4:G4212合安高速公路桐城南枢纽至凉亭枢纽段改扩建工程由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以皖发改基础〔2024〕638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以皖交路函〔2025〕139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5:S62亳州至郸城高速亳州段工程由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以皖交路函〔2025〕217号文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以皖交路函〔2024〕214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安徽省亳郸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6:G3京台高速公路大刘郢枢纽至蚌埠互通段改扩建工程由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以皖发改基础〔2023〕539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以安徽省交通运输厅以皖交路函〔2024〕405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上项目均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安徽省交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现对以上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和验收工作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2025JFABZ02568

2.2 招标类别:服务

2.3 项目名称:2025年安徽省部分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工作

2.4 项目地点:项目1:安庆市;项目2:池州市;项目3:池州市;项目4:安庆市;项目5:亳州市;项目6:蚌埠市;

2.5项目概况:

项目1:G50沪渝高速公路鸽子墩枢纽至皖鄂界段是安徽省“五纵十横五十四联”高速公路网布局中提到的联络线“合肥至九江”高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起自G50沪渝高速与G4212合安高速交叉设置的鸽子墩枢纽南侧,起点桩号K523+939,向西南经怀宁县、潜山市、太湖县、宿松县,止于沪渝高速皖鄂省界,终点桩号K633+707.047,路线总里程109.768公里。全线改扩建怀宁、车轴寺、潜山南(枢纽)、潜山(枢纽)、太湖、太湖南(枢纽)、宿松7处互通式立交,新建太湖东1处互通式立交;原位改扩建公岭、王河、太湖服务区3处,及宿松停车区1处;新增U形转弯设施1处及养护工区1处,新增公岭服务区匝道收费站,同步建设匝道收费站等必要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本项目计划2025年底开工,2028年建成通车,计划工期30个月。通车后1年内完成水保验收。

项目2:东至至鄱阳高速公路安徽段路线起于现状东至县尧渡镇良田村G35济广高速良田枢纽西侧约2km处,采用T型枢纽与济广高速衔接,路线自东北向西南与G236共廊道先后途经官港镇东、泥溪镇东、昭潭镇东,后跨越龙泉河,终点位于东至县龙泉镇西侧茶树良种场皖赣省界处顺接江西省规划鄱阳至都昌至南昌高速公路。路线全长约53.320km,计划建设工期3年,为全立交、全封闭、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27m。项目全线设桥梁13777米/49座,其中特大桥2552米/2座,大桥10304米/35座,中桥921米/12座;高填方路段1.6公里/20处;深挖路段9.8公里/45处;设良田(枢纽)、官港、昭潭、龙泉4处互通立交;车行天桥2处;昭潭服务区1处、匝道收费站3处、东至管理分中心1处、官港养护工区1处。

本项目于2025年10月开工,2028年8月建成通车。通车后1年内完成水保验收。

项目3:宁国至枞阳高速公路池州段项目路线起自青阳县杨田镇与泾县交界处,设置隧道接在建宣城至东至高速公路泾县至青阳界段项目,整体向西北方向布设,在杨田镇南侧与G3京台高速公路交叉后,经青阳县城南侧、池黄高铁九华山站北侧后,大致平行于已建池黄高铁线位布线,经贵池区墩上街道北侧,于G50沪渝高速公路九华互通西侧与G50沪渝高速公路交叉,后折向北与规划合温高铁合池段线位平行布设,穿越池州市东部新城,终点接在建池州长江公铁大桥项目南岸引桥。路线全长约46.225km(含池州长江公铁大桥项目南岸引桥公铁合建段约655米)。共设置特大桥、大桥24座,中桥7座,车行天桥4座;特长隧道1座(池州、宣城市界隧道)、长隧道3座,中短隧道3座;设杨田(枢纽)、青阳南、墩上、观前(枢纽)、池州东5处互通立交;设收费站3处、服务区1处、管理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交警营房1处等必要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本项目于2025年10月开工,2028年9月建成通车。通车后1年内完成水保验收。

项目4:G4212合安高速公路桐城南枢纽至凉亭枢纽段改扩建起点接合安高速桐城南枢纽,沿既有高速往南经鸽子墩枢纽转向东南方向至项目终点凉亭枢纽互通,顺接合安高速凉亭枢纽至安庆互通段,路线全长约34.3km。全线设置大桥8座、中桥10座、小桥7座;改扩建鸽子墩(枢纽)、凉亭(枢纽)2处互通立交,新增双新1处互通立交,预留怀宁东1处互通立交;改扩建香铺服务区,新增路政营房1处,同步建设匝道收费站等必要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本项目计划2025年年底开工,2027年底建成通车。通车后1年内完成水保验收。

项目5:S62亳州至郸城高速亳州段工程项目起于亳州市谯城区立德镇西北侧顺接立德枢纽,路线自东向西在古城镇北侧上跨商合杭高铁及京九铁路,之后与省道S252交叉并设置古城互通,在淝河镇北与国道G105交叉并设置淝河互通,终于双沟镇西南侧顺接河南省周口至平顶山高速公路规划线位,路线全长约20.696km。线共设特大桥4818m/3座、大桥1133m/4座、中桥518m/9座。涵洞37道、通道37道。全线设立德(枢纽)、古城、淝河3处互通立交。设匝道收费站2处、停车区1处、养护工区1处等必要的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本项目2025年10月开工,计划于2028年8月建成通车。通车后1年内完成水保验收。

项目6: G3京台高速公路大刘郢枢纽至蚌埠互通段改扩建工程项目起自蚌埠市怀远县大刘郢枢纽北侧K878+435,接已建成的京台高速徐州至大刘郢段,沿既有高速公路改扩建,经蚌埠市淮上区、怀远县、禹会区,止于蚌埠互通北侧K901+079.747,接正在改扩建的京台高速蚌埠互通至路口枢纽段,全长22.644公里,计划工期3年。全线改扩建大刘郢(枢纽)、蚌埠西、涂山怀远3处互通式立交,预留秦集互通式立交设置条件。

固蚌高速王庄服务区位于固镇县王庄镇陈渡村,布设于固蚌高速王庄互通北侧3.4km处,中心桩号K19+030,采用对称下压式布设方案,项目总投资约2.46亿元,合同工期11个月。王庄服务区的建设对完善区域路网的服务功能、提升路段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项目主要工程规模为:路基填方16.48万方,路基挖方0.29万方,水稳14.21万平方,沥青面层11.28万平方,圆管涵4道。

本项目于2025年8月开工,计划于2028年8月建成通车。通车后1年内完成水保验收。

2.6 项目概算:项目1:114.20亿元;项目2:73.02亿元;项目3:105.005亿元;项目4:35.14亿元;项目5:30.8亿元;项目6:32.24亿元。

2.7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共分4个标段,具体如下

序号

标段

招标范围

1

SBJC-01

项目1-2的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

2

SBJC-02

项目3-6的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其中项目6工作内容包含固蚌高速王庄服务区的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

3

SBYS-03

项目1-2的水土保持自主验收技术服务

4

SBYS-04

项目3-6的水土保持自主验收技术服务,其中项目6工作内容包含固蚌高速王庄服务区的水土保持自主验收技术服务。

在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内及约定的正常服务期限内,按照行业管理标准及国家、安徽省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项目合同文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根据各自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批复意见,开展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工作。

2.7.1 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SBJC-01、02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0〕161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规程(试行)》等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批复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对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测,提交监测实施方案、监测季报、监测总结报告,原始监测记录表存档备查。

2.7.2 水土保持自主验收技术服务SBYS-03、04

1)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2023年1月17日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等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批复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对项目进行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编制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告,协助建设单位组织的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及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其他

包括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水保管理,配合业主做好上级(含集团)相关施工过程投资的梳理编制工作,开展施工图水保设计复核,定期开展水保专项培训,配合建设单位做好水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准备、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示范工程申报等相关工作、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在建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检查。同时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6〕65号,以下简称“65号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等水土保持评价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要求,编制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并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2.8 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1预计服务期42个月,项目2预计服务期48个月,项目3预计服务期48个月,项目4预计服务期42个月,项目5预计服务期48个月,项目6预计服务期48个月,具体以实际服务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业绩、信誉、人员等要求如下:

3.1.1资质最低要求:

1)SBJC-01、02

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可以承担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任务。

2)SBYS-03、04

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可以承担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编制、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等工作任务。

3.1.2业绩最低要求:

1)SBJC-01、02

近5年(2020年1月至今,以取得水利行业主管部门水保验收报备回执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一项省部级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业绩。

2)SBYS-03、04

近5年(2020年1月至今,以取得水利行业主管部门水保验收报备回执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一项省部级项目水土保持验收业绩。

3.1.3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1)SBJC-01、02

项目负责人:

(1)具有水土保持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担任过1个省部级项目水土保持监测项目负责人。

2)SBYS-03、04

项目负责人:

(1)具有水土保持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2)担任过1个省部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项目负责人。

3.1.4信誉最低要求:

①没有被交通运输部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安徽省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安徽省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②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没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index.jsp%EF%BC%89%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3%80%82%3C/p%3E%3Cp%3E

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⑦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应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 》(2023年1月17日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第二十二条“承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单位不得作为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的第三方机构”的相关要求。

3.4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4个标段投标,A组(SBJC-01、SBYS-03标段)只能中1个标段,B组(SBJC-02、SBYS-04标段)只能中1个标段,最多允许中2个标段。同一组内如某一投标人两个标段得分排名第一,则优先推荐为限价较高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并不再参与其他标段的推荐。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2日至2026年01月04日。

4.2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领取:网上下载。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020-22043117。

4.3 招标文件价格: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4.4 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5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本公告附件《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对项目现场进行充分考察。

5.2 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1月04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2楼09号开标室。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4 视为无效投标情形:

(1)投标文件未上传或逾期上传,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

(2)投标人参加远程在线开标,但解密投标文件不成功。

5.5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条款要求编制和递交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安徽省交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时代广场C座

联系人:沈工

电话:0551-63738223

7.2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联系电话:0551-63629541

7.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交控招标采购平台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20-22043117

7.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66223830、0512-58188516

8.重要说明

8.1 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责任自负。咨询电话:020-22043117。

8.2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7、联系方式”的两个系统发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8.3 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安徽交控投标编制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咨询电话:020-22043117。

9.保证金账户

SBJC-01标:

开户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1023701021001095993262152

开 户 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账    号2:176751456487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SBJC-02标:

开户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1023701021001095993262152

开 户 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账    号2:176751456487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SBYS-03标:

开户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1023701021001095993262152

开 户 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账    号2:176751456487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SBYS-04标:

开户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1023701021001095993262152

开 户 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账    号2:176751456487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附件:《评标办法》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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