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兴飞行服务站运营大厅项目答疑及补遗通知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龙兴飞行服务站运营大厅项目答疑及补遗通知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提问一: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部分单项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疑问:此处“单项报价”是否是指清单综合单价的报价,请明确。
2、合同P159,7.8条暂停施工中“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停工不给予承包人任何形式的补偿”此条不公平,建议修改,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应给予相应的补偿。
答复:1、此处“单项报价”是指清单综合单价的报价;2、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停工可给予承包人工期补偿,不给与其他形式补偿。
提问二:1.若招标文件导出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人发布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时,以哪个格式为准?
2.“投标函附录”中约定内容是否可以填写为“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或“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按招标文件约定进行填写等方式进行填写?
3.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承诺是否已包含所有承诺?是否还需要投标人做另行承诺?
4.因上传文件大小限制,财报中是否可以不附附注?
5.请明确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方式,是否有业主专家?
答复:1、若招标文件导出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人发布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时,以招标人发布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格式为准;2、“投标函附录”中约定内容按招标文件约定的内容进行填写;3、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承诺已包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所要求承诺的内容;4、财务要求请以下内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5、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方式为招标人依法组建。
提问三:1、开工时间未明确,投标人编制进度计划时开工时间是否自行确定即可。
2、不允许分包,是指所有工序都不能分包,还是指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可依法进行分包。
3、是否可以提供施工总平面图,便于技术标场布布置及总平面的绘制。
答复:1.编制进度计划时开工时间自行确定;2、非主体结构、非关键性工作可依法进行分包;3、招投标阶段不提供施工总平面图。
提问四:招标文件中对于进度款的支付周期表述有歧义,请明确进度款是否按月支付、比例为80%?竣工验收后支付至85%,结算审计后支付至97%?
答复:按月支付、支付比例为80%,竣工验收后支付至85%,结算审计后支付至97%。
提问五:本项目是否会采用异地评标 是否有业主专家?
答复:本项目不采用异地评标,评标委员会的组成方式为招标人依法组建。
提问六:现在还有三级资质吗?
答复:详见补遗内容。
提问七:请问招标人,现在合理低价实施以来,异常低价警戒线设置没有统一标准,合理低价还是最低价中标,并且取消了低价风险担保的要求,导致中标人违约成本较低。招标人拿什么来约束及保障低价中标的项目质量、工期等等一系列的要求。
是否可考虑采用其他方式,例如继续采用低价风险担保或采用差额担保(最高限价减去中标价减履约担保金额)的方式提高项目实施主体的违约成本,以约束合理低价中标的项目从而保证项目能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
答复:投标文件报价低于招标文件确定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对报价合理性作出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2025年8月1日起施行的《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已取消低价风险担保金要求。
二、补遗部分: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2个公共建筑工程合同金额大于500万元及以上施工业绩”修改为“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2个公共建筑工程合同金额大于495万元及以上施工业绩”。
2、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履约担保的期限:自提交履约担保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修改为“履约担保的期限:自提交履约担保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承包人必须保证履约担保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前持续有效。如果保函的有效期早于工程竣工日期,承包人应在保函到期日前的合理时间内(通常不迟于到期前30日),向发包人提交由原担保人开具的、经发包人认可的续保保函或新保函。续保保函的条件不得低于原保函。”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需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修改为:“需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招 标 人:重庆两江航空航天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凯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5日
[50000120251117025130101].CQCF
工程量清单.pdf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