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丰宁沙地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研究站建设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丰宁沙地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研究站建设项目工程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冀发改投资〔2025〕129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院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投资和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安排解决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工程概况:
(1)基础设施维修改造
中心站综合实验楼顶层阁楼及屋顶修缮1022.26平方米、综合实验楼外墙面及台阶修缮644.70平方米;新建中心站防护围栏8177
米。 (2)辅助工程建设提升 中心站室外敷设低压供电线路
200米、中心站及宣化观测点安装安全防护设备3套、中心站主干道硬化1000平方米、宣化观测点建设标准地面气象观测场1处(占地面积625平方米)。
2.2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大滩镇(中心站)以及张家口市宣化区洋河南镇(宣化副点)。
2.3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其他相关资料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工期:12个月。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本项目最高限价:1630102.92元。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其他相关资料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如果为新的资质则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业采购,供应商须为小微企业。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2-11 09:00
至
2025-12-17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各潜在投标人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12-31 09: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
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7.2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异议提出方式:本项目电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河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院,联系人:马增旺,电话:0311-6651756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博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马昌达,电话:0311-838073667.3
监督单位:河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院纪委,电话:0311-66517525,邮箱:/。7.4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不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异议提出方式:本项目电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河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院,联系人:马增旺,电话:0311-6651756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博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马昌达,电话:0311-83807366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河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院纪委
电话:
0311-66517525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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