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美术馆项目幕墙暂估价材料采购,招标人为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美术馆项目幕墙暂估价材料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石家庄美术馆项目幕墙暂估价材料采购;其中一标段:石家庄美术馆项目东区幕墙暂估价材料采购;二标段:石家庄美术馆项目西区幕墙暂估价材料交货期 中标通知书送达后15天到场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技术性能指标 满足项目要求并满足招标人要求2.2招标范围:
石家庄美术馆项目幕墙暂估价材料采购;其中一标段:石家庄美术馆项目东区幕墙暂估价材料采购;二标段:石家庄美术馆项目西区幕墙暂估价材料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如为制造商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3.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1.2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开标当天由招标人查询(未查询到视为没有)3.1.3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为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各投标人仅可就2个标段中的其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同时对两个标段投标的均否决其投标。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24 09:00:00
至2025-08-14 09:14:59,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8-14 09:1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七、其他公示内容
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电话:
0311-89929161电子邮箱:
/十、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十二、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石家庄美术馆项目幕墙暂估价材料采购一标段 | 0 | 无 |
石家庄美术馆项目幕墙暂估价材料采购二标段 | 0 | 无 |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国经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抚远路2457号 |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380号盛景大厦1101室 |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张丹 | 联系人:董慧丰 |
电话:15230513323 | 电话:0311-80952390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