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时间:2025年09月02日至 2025年09月24日
投资项目代码:2502-441900-04-01-774554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E4419000748010419001001
招标编号:SHCSPC12501687
投资项目名称:东莞市石排镇排水系统完善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东莞市石排镇排水系统完善工程勘察(含摸排)及设计
工程(标段)名称:东莞市石排镇排水系统完善工程勘察(含摸排)及设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石排镇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全部镇财政投资
投资金额:96168100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本项目为东莞市石排镇排水系统完善工程,本项目对石排镇17个村实施包括截流系统改造工程、错混接整改工程、暗涵整治工程、雨污分流工程。截流井整改约40座,新建污水接户井约1566座,设计埋地管道管径DN200~400,埋地管道长约29.36千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管网工程及其配套附属工程,实际建设内容可根据现场摸查结果进行调整。(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批复的文件为准)
招标内容:东莞市石排镇排水系统完善工程勘察(含摸排)设计,包括:(1)勘察,对拟建设区域进行岩土工程勘察、测量、物探及污染源摸排(含现状市政排水系统摸查、排水户排污口溯源及调查、现状河涌排污口溯源及调查、现状小总口及截流井溯源及调查、错混接点溯源及调查、原有成果补充摸查及复核等)等。包括但不限于对设计建设区域进行地形地貌测量、水域测量、地下管线测量、调查设计沿线地下管线分布和其它障碍物及基岩的空间分布、对设计建设区域进行地质勘察、污染源摸排、管道/水质检测等。另中标人还需办理勘察报告备案,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阶段政府方面立项、审批及施工图纸审查方面等手续,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2)设计,内容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含设计概算、初步设计评审、施工审查)等,设计内容包括沿街商铺源头雨污分流、错混接改造等;(3)负责勘察(含摸排)及初步设计和施工图阶段中所需的专家评审、会务、电子校核、规划报批等。中标人尚需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验收等手续(含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电子报批等)。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基础资料和设计(勘察设计)任务书。
最高投标限价:服务收费系数为固定值0.75
保证金金额:本项目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收取保证金单位:无收取保证金单位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第(1)和(2)项资质:(1)勘察: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具备工程测量甲级和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测量甲级和岩土工程(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2)设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其他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能力要求: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者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如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牵头单位),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是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09月02日08:3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4日09: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4日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关联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4日09:30
开标地点:开标室(13)
发布公告媒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法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石排分局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石排镇
工期(交货期):90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进行图纸审核、评审和审批的时间以及项目实施施工配合服务的时间)
招标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石排分局
招标人地址:东莞市石排镇石崇横路21号
招标人联系人:伦先生
招标人联系电话:0769-81806033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1、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石排分局;电话:0769-81806033;地址:东莞市石排镇石崇横路21号。2、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69-22652033;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科创路100号2栋1302室。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E网通管理平台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石排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科创路100号2栋1302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陈建斌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22652033
监督部门: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市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769-22897012
监督部门联系地址:东莞松山湖控股大厦420住建科办公室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无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