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桥煤矿2025年环境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条件
新桥煤矿2025年环境监测项目,采购方案已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本项目现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新桥煤矿2025年环境监测项目
2、地点:永城市新桥镇新桥煤矿
3、项目概况: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8-2017)第四项相关规定要求:排污单位应按照最新的监测方案开展环境监测活动,可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场所和设备自行监测;也可委托其它有资质的检(监)测机构代其开展自行监测。按照第五项相关规定标准,确定监测频次和因子等。
4、报价方式:报价为一个年度全部监测内容总体报价(内附单项单价明细),每次监测完应交签字盖章完整报告四份。
5、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项目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可开具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矿方按资金计划付款。
6、技术要求:投标人需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详见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活动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红章)。
2、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环境监测资质(CMA资质)。
3、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为准)。
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存在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四、报名须知
投标单位在报名时需要一并上传以下证件扫描件以供资质审查: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活动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红章)。
2、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环境监测资质(CMA资质)。
3、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以来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为准)。
4、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存在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5、法人授权投标人委托书,委托书要有法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间(起止日期)不能跨年。
说明:以上资料请打包上传,单个上传导致的资料遗漏审核由报名单位自己负责。同一IP地址上传资料及报价的视为串标、围标,一律拉入公司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注:开标前未提出异议并正常参加投标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6、截止报名时间:2025年7月29日15:00(北京时间)前,逾期报名无效。
7、截止报价时间:2025年7月30日15:00(北京时间)前。
8、报名联系人:张磊 电话:0370-5195575,13592333586。
9、技术负责人:关鼎 电话:0370-5195616,15225262966。
五、废标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废标。
(1)报价单位报价均严重超出招标人预算的。
(2)报价单位报价均严重偏离正常市场价格的。
(3)因情况发生变化,该采购任务被取消的。
(4)询比价小组推荐意见未获得采购单位招议标领导小组批准的。
(5)其他不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采购单位规定的。
2、不论本次采购结果如何,采购单位不承担报价单位准备报价和递交报价,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六、投标说明
1、竞标方必须在“河南能源电子商务平台(中原云商)”中进行注册,并为河南能源电子商务用户;
2、本项目不设最高限价,价格作为主要评标依据,开标后由评委根据报价、服务等综合考虑投票决定中标单位。
3、本竞标公告在河南能源电子商务平台(中原云商)中发布,纸质版不再发售。
4、任何单位如对标段有异议,或发现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可直接向新桥煤矿纪检监察部门反映,联系人:罗世全,电话0370-51955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