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漯河市源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白云山路雾森系统、樟江西路定点雾炮设备维修维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源采磋商采购(2025-21) | |||||||||||
2、项目名称:漯河市源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白云山路雾森系统、樟江西路定点雾炮设备维修维护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5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5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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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为应对当前我区大气污染防治突出问题,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进,对白云山路雾森系统、樟江西路定点雾炮设备进行日常维修维护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库【2020】46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建造师(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响应人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附件5,响应文件格式中附件“漯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响应人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近半年(指 2025年1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 近半年(指2025年1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响应人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响应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07月15日 至 2025年07月2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图纸(如有)、工程量清单(如有)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07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响应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议。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大厅的网址为https://ggzy.luohe.gov.cn/bidweb/。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响应人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准时参加开标活动。2.响应人的响应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响应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 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4.代理费用的收取4.1收取方式:由成交单位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4.2收取标准:按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文)和漯财购〔2018〕16号文的规定标准计取。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漯河市源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地址:漯河市源汇区五一路南段659号 | |||||||||||
联系人:闫先生 | |||||||||||
联系方式:0395-5750292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四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海东路1394号1幢15层1515号 | |||||||||||
联系人:马女士、刘女士、赵女士 | |||||||||||
联系方式:0395-5591707135250137601523959269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 |||||||||||
联系方式:0395-55917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