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乐清经济开发区〔2025〕058号地块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2603-330382-04-01-599262 | ||
招标人: | 名称:乐清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名称:温州虹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68号 |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南城街道繁华路1号 | ||||
联系人:黄旭雷 | 联系人:张宝 | ||||
电话:18358157307 | 电话:13506679279 | ||||
标段(包)名称: | 乐清经济开发区〔2025〕058号地块建设项目 | 标段(包)编号: | A3300000090004939003001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澄清通知内容:提疑1:招标文件P:30前附表10.6第(5)投标人拟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副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中没有项目副经理要求,投标资料是否不用放项目副经理?回复:前附表10.6第17点已修改,具体见A3300000090004939003001.招标文件.V2;提疑2:招标文件P:25⑨技术标文件存在违反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款第20点“技术标暗标格式规范”规定要求的,本项目为技术标通过制,是否需要暗标?回复:本项目为暗标;提疑3:招标文件前附表10.6第(19)项目负责人个税信息和社保信息缴纳单位不一致,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请问投标文件中是否需要放项目负责人个税信息?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招标文件修改内容:1.招标文件前附表10.6第17点修改为:评标过程中评标系统出现标中预警信息的,评标委员会结合标中预警信息综合评审,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程继续评标。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将有违法嫌疑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评标分析材料及时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违法行为成立,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1)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造价锁一致。(2)投标单位存在控股关系或法定代表人一致。(3)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时间需符合招标公告资格条件要求)。(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证件号码一致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一致的身份证号码。(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一致的联系电话。(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单位一致。 | ||||
行政监督机构: | 乐清市住建局 | 电话: | 0577-62537001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10-12 16:31:3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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