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宁陕县子午路(德安桥)停车场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高新区缇香郡南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16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JAK-CG-2025024
项目名称:宁陕县子午路(德安桥)停车场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84,898.9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宁陕县子午路(德安桥)停车场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584,898.92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62,095.98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 584898.92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84,898.92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陕县子午路(德安桥)停车场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9)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陕县子午路(德安桥)停车场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公司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9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4年09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上述相应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齐全有效,且无在建工程;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9)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现场通过网站对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出具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06日 至 2025年09月12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高新区缇香郡南门)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16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高新区缇香郡南门)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9月16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高新区缇香郡南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投标供应商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后附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只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谈判投标备案登记。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陕县关口街147号
联系方式:181650538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丰庆路48号1幢308室
联系方式:183091526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8309152600
华智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0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