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24-4-A | ||||||||||
二、合同名称:新乡市文化广电和外事旅游局第五届全球文旅创作者大会(新乡站)抖音平台宣传项目 | ||||||||||
三、项目编号: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24-4 | ||||||||||
四、项目名称:新乡市文化广电和外事旅游局第五届全球文旅创作者大会(新乡站)抖音平台宣传项目 | ||||||||||
五、合同主体 | ||||||||||
1. 采购人(甲方):新乡市文化广电和外事旅游局 | ||||||||||
地址:新乡市平原路599号 | ||||||||||
联系人:王志超 | ||||||||||
联系方式:3669095 | ||||||||||
2.供应商(乙方):河南省中视新科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 ||||||||||
企业规模:小型 | ||||||||||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内环路10号3层 | ||||||||||
联系人:赵冉 | ||||||||||
联系方式:18638221230 | ||||||||||
六、合同主要信息 | ||||||||||
| ||||||||||
七、验收日期:2024年06月30日 | ||||||||||
八、验收组成员 | ||||||||||
朱波业万啸峰 王志超辛香叶梁瀚奇 | ||||||||||
九、验收意见 | ||||||||||
经对采购项目组织验收,中标(成交)供应商河南省中视新科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符合采购需求,与签订的合同内容一致,验收合格,我单位对验收结果承担责任。(政府采购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下的(含50万元)的项目,验收工作组应不少于三人;政府采购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的项目,验收工作组应由采购单位领导牵头,财务、审计、监察、资产管理、技术等部门人员参与,成员不少于五人;大型、复杂或者技术性很强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国家规定强制性检测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必须委托国家认可专业检测机构进行验收。) | ||||||||||
十、其他补充事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