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宁都县疾控中心水质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XCD2025-ND-J001)的电子化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宁都县疾控中心水质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EF%BC%89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26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CD2025-ND-J001
项目名称:2025年宁都县疾控中心水质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50000.00 元
最高限价:550000.00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宁财购2025F000091075 | 2025年宁都县疾控中心水质检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 1 | 项 | 55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20天内完成供货(免费运输)、免费安装、免费调试、免费培训及试运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 响应供应商所投货物应是中小企业制造。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22日 00:00 至 2025年09月24日 00:00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EF%BC%89%3C/p%3E
方式:使用CA数字证书报名及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售价: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5年09月26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四楼开标大厅
五、开启:
2025年09月26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四楼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评标。响应供应商通过线上观看开标现场视频,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响应供应商应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参与交易活动。其他不见面开标注意事宜详见电子化谈判文件。 2、响应人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eb/%EF%BC%89%EF%BC%8C%E9%80%BE%E6%9C%9F%E4%BD%9C%E6%97%A0%E6%95%88%E6%8A%95%E6%A0%87%E5%A4%84%E7%90%86%E3%80%82 3、谈判方式:开启结束后,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 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谈判,谈判小组在 谈判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谈判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 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 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 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谈判顺序由谈判小组决定。 4、谈判过程中最后报价需要使用电子签章,报价需在30分钟内完成。最后报价时间不得超过规定时间,当系统显示“结束报价”,则无法进行再次报价,视为放弃最后报价机会,以电子响应文件报价作为评审价格。 5、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线上融资;中小企业(含视同中小企业);具体详见电子化谈判文件。 6、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7、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须按合同价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8、付款方法:关设备到场后,支付到场设备价值的50%,安装调试完成,经采购人组织专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设备正常使用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的17%,留合同价的3%作为尾款(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无息支付。所有款项支付以采购方在江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申请支付完毕即视为款项支付完毕。9、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电子化谈判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都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宁都县
联系方式:139797908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凌云中大道玉环小区38号23栋
联系方式:191967731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191967731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