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公安局农村视频监控维保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延津县公安局农村视频监控维保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8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25】038号/延津招标采购-2025-43号
2、项目名称:延津县公安局农村视频监控维保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870000元;
最高限价:187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延津招标采购-2025- 43-1 | 延津县公安局农村视频监控维保服务项目 | 1870000 | 187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延津县公安局12个乡镇机房的设备、前端2511路监控设备(含前端设备电费)、县局中心机房设备故障的排除修复、软件平台维护、提供驻场服务、技术支持服务、系统巡检服务、维修备品备件服务及应急措施服务等内容,以及54套微卡监控设备的电费,保障维护期内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服务期限2年。(详细内容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站公告后附件下载招标文件查看)。
(2)合同履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3)交货(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需求。
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投标;【查询渠道:1.“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内容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内容为:失信被执行人)2.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内容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5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投标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资料。如项目为多个分包,投标多个分包时,须每个分包都进行一次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5年8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5年8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投标人无需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网上办事大厅”的《不见面开标手册》。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网站上发布。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发布,请潜在投标人注意查看。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6、监督单位:延津县财政局联系方式:0373-7627806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延津县公安局
地址:延津县平安大道
联系方式:左美菊13938767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文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与创业路绿地之窗云峰B座3417、3418室
联系方式:赵海潮 17352589170135250991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海潮
电话:13525099191
文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9日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pdf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