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第十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乌海市第十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受乌海市第十中学委托,现就乌海市第十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2025JYXMZXWG011-CG;
项目名称:乌海市第十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最高限价:本项目为折扣报价(折扣报价应填写为一个小于100%的百分数,表示折扣幅度。例如填写95%表示在市场价格的基础上打九五折。)实际支付金额=中标投标人报价折扣比率*市场价格,据实结算;
供货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供货地点:乌海市第十中学;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包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折扣率) | 入围家数 |
1 | 米面油 | 项 | 1 | 市场价格的100% | 2 |
2 | 蔬菜、水果、鸡蛋类 | 项 | 1 | 市场价格的100% | 2 |
3 | 调料类 | 项 | 1 | 市场价格的100% | 1 |
4 | 猪牛羊鲜肉类 | 项 | 1 | 市场价格的100% | 1 |
5 | 冷冻食品、水产类 | 项 | 1 | 市场价格的100% | 1 |
注:1、市场价为选择本地3家大型超市或大型农贸市场调研市场价后的均价(若供货产品调研市场价不足3家,调研市场价可为2家的均价或1家市场价),市场价调研由甲方委派工作人员对食材按月为周期进行调研(每月20号前进行价格调研并确定次月价格)。(若管理制度发生变化,以新管理制度的规定为准。)
2、投标单位可以同时投一个或多个包,但只能成为其中2个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具备相应项目的履约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有实体店面(提供投标人或法人有效期内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同时提供实体店面照片且店面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任、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等渠道查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5:00分至18:00分,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方式:投标人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招标文件:
(1)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委托书须法人及委托人签字并注明联系方式);
(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投标人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具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加盖公章;
(4)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或完税证明为准)或“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承诺函加盖公章;
(5)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完税证明为准)或“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承诺函加盖公章;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加盖公章;
(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加盖公章;
(8)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并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料不全不接受其资料。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17日上午09: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5年6月17日上午09:30分(北京时间)。
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4日。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电话:15600047262
邮箱:zb09012016@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