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莆田市木兰溪绶溪片区八二一街以南城中村保障性安居项目 施工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田市木兰溪绶溪片区八二一街以南城中村保障性安居项目 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莆田市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4]B02058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绶溪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莆田市绶溪置业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瑞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莆田市荔城区。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总面积约 155196.36 平方米(约 232.79 亩),总建筑面积约 831439.73 平方米,地上建筑总面积约 650458.73 平方米,地下建筑总面积180981.00 平方米,包含五宗保障类安居地块,其中:(1)绶溪片区地块三-A项目:规划用地面34005.68 平方米(约 51.01亩),总建筑面积约 224405.86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 171790.86 平米,地下建筑面积 52615.00 平方米;(2)绶溪片区地块三-B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14626.63 平方米(约 21.94亩),总建筑面积约 98086.35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 73791.35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24295.00 平方米;(3)绶溪片区地块三-C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29000.00 平方米(约 43.50亩),总建筑面积约 168058.40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 128748.4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39310.00 平方米;(4)绶溪片区地块十-A2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30371.35 平方米(约45.56 亩),总建筑面积约 132737.48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 101127.4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31610.00 平方米;(5)绶溪片区地块十二项目:项目建设用地面积 47192.70 ㎡(约 70.79亩),总建筑面积 208151.64 ㎡,地上建筑面积约175000.64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33151.00 平方米。装配式建造的面积比例应达到35%。具体指标、面积等以实际审批为准。
本项目总投资: 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625583.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81145.5246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工程范围内全过程监理:勘察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交付阶段、保修阶段全过程的建设工程监理与其他阶段相关监理服务(包括白蚂蚁防治、消防检测、桩基检测、基坑检测、沉降观测、防雷检测、土壤氡检测等工程施工过程中相关监测、检测监理服务,监理服务费不另计取);勘察阶段、设计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费用不另计;包括《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工程图纸所载明的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竣工结算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文明的施工监理工作。主要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建筑安装工程费:暂按本项目建安工程费281145.5246万元,以最终审核后建筑安装工程结算价格为准。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及结合市场行情(下浮系数为6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暂按281145.5246万元计取,最终的监理服务费按有权部门审后的工程建筑安装结算造价作为计费基数×1.0(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高程调整系数)×(1-60%)(备注:各投标人投标时监理服务费统一暂按1437.1878万元填写。投标人若不按此金额填报,视为不响应实质性要求,按否决投标处理)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包含在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中,不另行计取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包含在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中,不另行计取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勘察设计阶段+各子项目开工前15天+各子项目施工工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存档备案完成+交付完成+缺陷责任期,监理人监理总工期以外的善后服务须随时到位,监理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为止(备注:本项目的各子项目施工工期分别单独计算合计为1095日历天,各投标人投标时施工阶段服务期统一按1095日历天填写)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和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住宅工程,等级为壹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住宅工程,等级为壹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24 08:00:00至2025-10-16 08:30:00通过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htt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最新版的工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 年10月16日 08:3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28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p%3E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绶溪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畅林路669号,邮编:3511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4-2259250,传真:/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瑞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福兴路981号,邮编:351100
电子邮箱:zrj2737555@163.com
电话:0594-2737555,传真:/
联系人:林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网址:http://***:8808/%3C/p%3E%3Cp%3E%E8%81%94%E7%B3%BB%E7%94%B5%E8%AF%9D%EF%BC%9A0594-2221219%3C/p%3E%3Cp%3E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延寿路1786号
联系电话:0594-263305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荔城中大道1998号
联系电话:0594-2221086
保证金缴纳账号信息如下,如果该保证金账号信息与招标文件中保证金账号信息有差异,请停止缴纳,并及时联系代理机构
[户名:莆田市绶溪置业有限公司;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厢支行;子账号:904021001001000024000100000003]
[户名:莆田市绶溪置业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府支行;子账号:1344150104000883598138191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