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蓝箭商业航天中心屋顶光伏安装项目 | 项目代码: | 2609-330452-04-01-979187 | ||
招标人: | 名称:嘉兴港区嘉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名称: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 ||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浙江省嘉兴市港区中山东路188号1幢701内703室 |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洪兴路2399号宝地大厦12、15楼 | ||||
联系人:谢先生 | 联系人:陶晓燕 | ||||
电话:0573-85637039 | 电话:0573-85528457 | ||||
标段(包)名称: | 蓝箭商业航天中心屋顶光伏安装项目总承包及运营 | 标段(包)编号: | A3300000090010721001001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文件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澄清通知内容:各潜在投标人,现就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作出澄清说明。本澄清说明仅为对招标文件原表述的进一步解释、明确,如本澄清内容与原招标文件文字理解存在歧义的,以本澄清解释口径为准。招标文件第一章10. 投标人业绩、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技术标评审8、投标人业绩,统一按以下口径解释: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设计业绩的,只须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提供设计业绩证明材料即为完工业绩,提供设计业绩的时间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本澄清说明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各潜在投标人,现就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作出澄清说明。本澄清说明仅为对招标文件原表述的进一步解释、明确,如本澄清内容与原招标文件文字理解存在歧义的,以本澄清解释口径为准。招标文件第一章10. 投标人业绩、第三章 评标定标办法技术标评审8、投标人业绩,统一按以下口径解释: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设计业绩的,只须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提供设计业绩证明材料即为完工业绩,提供设计业绩的时间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本澄清说明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
行政监督机构: | 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 | 电话: | 0573-85528356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跳转)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2026-10-29 16:58:5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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