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民政厅就全省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质量评价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相应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需求
1.名称:全省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质量评价项目。
2.数量:
3.预算金额:30万元(人民币)。本项目采取包干制,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报价超过该预算金额的,其磋商报价无效。
4.项目基本概况:2024年,我省为全省约5万名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了能力评估服务,2025年,将为全省约21万名户籍高龄老年人提供能力评估服务。为确保全省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程序规范、结果准确、质量可靠,为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接受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领取失能照料补贴等奠定坚实基础,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市县约3000名老年人的能力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评价,对全省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评估服务质量进行评价,作为考核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的重要依据,推动全省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资质条件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或提供“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承诺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信用中国”信息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3.熟悉老年人能力评估的服务标准和评估要求,具备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资质的人员团队。
4.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项目采购主要内容
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国家标准,对全省约3000名老年人的评估服务结果进行复核评价,对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评估过程的规范性进行检查,形成《海南省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质量评价调查报告》。项目周期为3个月。三、获取采购文件、报名时间、方式
(一)获取采购文件及报名时间:2025年6月23日08:00至2025年6月25日18:00。项目报名表见附件。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到采购人单位所在地领取纸质资料或邮件传送。
四、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和方式
1.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时间:以采购方电话通知为准。
2.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
六、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海南省民政厅。
采购人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0898-65383733。
海南省民政厅
2025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