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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经开区铁路专用线经营权招租项目(三次)

绥化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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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经开区铁路专用线经营权招租项目(三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T1200G250804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化经开区铁路专用线经营权招租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招标人为绥化市创源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绥化经开区铁路专用线经营权招租项目(三次)。

2.2项目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3项目概况:

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铁路专用线,计划总投资9.87亿元,实际完成投资9.4亿元左右,于2020年3月开工、2024年10月竣工。

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铁路专用线,主要新建接轨站绥东线路所、区间走行线、货场工程、煤场工程4大部分。

绥东线路所:新建铁路专用线接轨于滨北线,期间滨北线改建线路2.4公里,新铺线路3.4公里,联锁道岔 11 组;滨北线改扩建桥涵2座,专用线新建桥涵4座。

区间走行线:工程铺轨 6.8公里 ;改建上跨鹤哈桥1座,新建上跨绥巴路大桥1座,022线桥框架桥1座,中桥1座及涵洞12座。

货场工程:位于绥化经开区内,总占地面积23万平方米;本工程铺轨7条国际轨道 11.59km ;铺砟 24166m3 ,铺岔 16 组;1栋1200平方米3层综合楼,2栋共计1.2 万平方米仓储用房;近10万平方米的集装箱、散货和站台货物硬化堆放区;2台正面吊、7台叉车、15台皮带传输机等配套设施设备。

煤场工程:新建煤场 6 万平方米,其中1栋 730 平方米办公及仓储用房和1处泵房;主要配套4台钩机、4台铲车、1台洒水降尘车。卸煤专线煤1、煤2线。

《绥化国际陆港产业发展规划》中提出依托铁路专用线建设绥化国际陆港,提出连通“一带一路”、融入“东北振兴”和“哈大绥一体化发展”等国家大战略,通过畅通国内和国际两条物流和贸易大通道,实现以通道带物流、物流带贸易、贸易带产业。

2.4服务期限:经营期20年。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铁路专用线经营权招租;中标后,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和绥化市创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在绥化市市本级注册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投资管理、运营管理、维护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并在约定的经营期满后,按照约定进行移交。

2.6质量标准: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国家铁路局及甲方、产权人相关制度、规范、标准要求。

2.7招标控制价:年租金不低于1806.08万元/年,经营期20年总租金不低于36121.6万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金、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服务保障等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对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4近三年(2022年—2024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不足三年的企业以成立年限为准;

3.5具备相关物流资质,在开通运营的24个月内,完成内燃机车等固定资产和维修维护等费用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并能保障运营必备的设施设备投入。(以上要求提供书面承诺,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对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6货源保障能力:具备国内国际货源保障和物流网络,并能够按照打造绥化国际陆港的规划要求,具备运营国际陆港能力,具有进出口国际货源,开通对俄、对欧班列等国际物流通道(以上要求提供承诺书,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信誉要求:

3.7.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核查路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3.7.2投标人没有被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核查路径:信用中国(https://***/);

3.7.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

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

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EF%BC%89%E8%BF%9B%E8%A1%8C%E7%94%A8%E6%88%B7%E6%B3%A8%E5%86%8C%E3%80%81%E5%8A%9E%E7%90%86%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F%BC%8C%E4%BD%BF%E7%94%A8%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7%99%BB%E5%BD%95%E2%80%9C%E9%BB%91%E9%BE%99%E6%B1%9F%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D%91%E2%80%9D%E4%B8%8A%E7%9A%84%E2%80%9C%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2%80%9D%EF%BC%8C%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E4%B8%8B%E8%BD%BD%E6%97%B6%E9%97%B4%E4%B8%BA2025%E5%B9%B409%E6%9C%8820%E6%97%A500%E6%97%B600%E5%88%86%E8%87%B32025%E5%B9%B409%E6%9C%8827%E6%97%A500%E6%97%B600%E5%88%86%EF%BC%88%E5%8C%97%E4%BA%AC%E6%97%B6%E9%97%B4%EF%BC%8C%E4%B8%8B%E5%90%8C%EF%BC%89%EF%BC%9B%E6%9C%89%E5%85%B3%E6%89%8B%E7%BB%AD%E8%AF%B7%E6%9F%A5%E7%9C%8B%22%E9%BB%91%E9%BE%99%E6%B1%9F%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D%91%22%E4%B8%AD%E7%9A%84%E3%80%8A%E6%9C%8D%E5%8A%A1%E6%8C%87%E5%8D%97%E3%80%8B%E9%BB%91%E9%BE%99%E6%B1%9F%E7%9C%81%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5%88%B6%E4%BD%9C%E6%93%8D%E4%BD%9C%E6%89%8B%E5%86%8C%E3%80%81%E9%BB%91%E9%BE%99%E6%B1%9F%E7%9C%81%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4%BC%9A%E5%91%98%E6%B3%A8%E5%86%8C%E5%85%A5%E5%BA%93%E6%93%8D%E4%BD%9C%E8%A7%86%E9%A2%91%E3%80%8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01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开标时间为2025年1010日09时00分。 

5.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EF%BC%89%EF%BC%8C%E6%8C%89%E7%85%A7%E8%A6%81%E6%B1%82%E5%AE%8C%E6%88%90%E5%BC%80%E6%A0%87%E7%A8%8B%E5%BA%8F%E3%80%82 

6.2开标地点: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其他事项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3%80%82 

10.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绥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19845539900

招 标 人:绥化市创源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北辰路696号

联 系 人:邵振付

联系电话:13796578803

招标代理:国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绥化市北林区气象小区一期办公楼四楼407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6645500107

邮  箱:16645500107@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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