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阳市宛城区汉冢乡人民政府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第二批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宛城分平台)(http://***/%EF%BC%89%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5%B9%B6%E4%BA%8E2025%E5%B9%B412%E6%9C%8823%E6%97%A509%E6%97%B600%E5%88%86%EF%BC%88%E5%8C%97%E4%BA%AC%E6%97%B6%E9%97%B4%EF%BC%89%E5%89%8D%E9%80%92%E4%BA%A4%E5%93%8D%E5%BA%94%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宛城政采磋商-2025-56 | |||||||||||||||
| 2、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汉冢乡人民政府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第二批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1,563,272.46元 | |||||||||||||||
| 最高限价:1563272.46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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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2)采购内容:南阳市宛城区汉冢乡人民政府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第二批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的所有内容);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 |||||||||||||||
|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3.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4.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7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3.9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注:(1)参与项目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项目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5年12月12日 至 2025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宛城分平台)(http://***/%EF%BC%89%3C/td%3E%3Cp%3E | |||||||||||||||
| 3.方式:使用普通电子交易系统的,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市)(https://***/),注册后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nyzf格式)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市)下载专区),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8,CA数字证书技术支持电话:15672779650。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宛城分平台)(http://***/%EF%BC%89%3C/td%3E%3Cp%3E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5年12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EF%BC%89%E3%80%82%3C/td%3E%3Cp%3E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宛城分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使用普通电子交易系统的。供应商须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需要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市)“下载专区”中下载。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放弃本次磋商。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供应商应在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启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77-61176137。开启过程中,如因供应商准备不到位、网络问题等情况(30分钟内)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的,视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将被退回响应文件”。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8。 二次报价时间及报价注意事项:请供应商在开标结束后,时刻注意系统提示信息,专家小组会在系统上发起二次报价,请供应商及时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填报二次报价。二次报价结束后方可离开。 注:请各潜在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及时关注网站更新信息,若因其他原因未能及时看到网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任何责任。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南阳市宛城区汉冢乡人民政府 | |||||||||||||||
|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汉冢乡汉冢街 | |||||||||||||||
| 联系人:刁俊杰 | |||||||||||||||
| 联系方式:13707630598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连花街 11 号1 号楼D座5 楼 D509 | |||||||||||||||
| 联系人:梁展展 | |||||||||||||||
| 联系方式:19525549366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梁展展 | |||||||||||||||
| 联系方式:0371-56788119、1952554936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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