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景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特色产业融合开发EOD项目(项目实施主体)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县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项目总投资 174,197.19 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 34,838.55 万元由实施主体自筹,其余 139,358.64 万元通过银行贷款等市场化方式筹措 ,出资比例为 20%,80% ,招标人为 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县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74197.19 万元;建设规模: 本项目共涉及三个子项目,其中包含 1 个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和 2 个关联特色产业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如下: (一)生态环境治理项目 景县农村污水整治与水生态协同修复工程主要建设内容:铺设污水暗渠及管网 23444m,建立污水处理站 4 座,进行生态护岸5.27km,河道水生态修复面积 40792m2,河底生态疏浚 7109.97m3。 (二)关联产业项目 1.智慧渔农循环生态系统示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规划占地100 亩,建设工厂化厂房及其配套设施 41117m2,建设薄荷水生产线、鲈鱼罐头生产线及其边角料高附加值利用生产线(即肽提纯加工生产线)、黑水虻养殖生产线及厨余垃圾处理。 2.新一代薄膜电容专用材料项目主要建设内容:规划占地 110亩,总建筑面积 27421.43m2,核心装备包括微界面反应器、多相加氢反应系统(气相/液相)、高精度精馏塔系以及催化剂循环泵等。年产专用合成材料 45.51 万吨。 建设地点:河北省景县 。 服务期限:项目总周期 20 年,其中建设期 2 年,运营期 18 年。??2.2招标范围:景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与特色产业融合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该项目投资由实施主体自行解决,政府及其部门不提供任何形式的融资担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项目投融资、建设与运维经营等方面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查询工作以投标截止时间后开标当天查询为准,查询不到视为无问题);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10-29 00:00 至 2026-11-04 23:59 (北京时间,下同),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11-19 08:3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链接])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远程异地”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时不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进行暗标盲评。7.2 投标单位须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投标单位,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网站“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持所需的各项材料到现场一次性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地点:衡水市南环西路128号衡水市市民中心四楼,电话:0318-6991060,外地投标单位可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7.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内投标人在电子平台自行解密投标文件,若在开标时间内未成功解密投标文件的将为无效投标。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邮件或送达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联系人:郑海港,联系电话:15933186608,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翟雪丽,联系电话:010-63718655。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县分局
电话:0318-4222077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县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衡水市景县景新大街334号 | 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7层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 | 郑海港 | 项目负责人: | 翟雪丽 |
| 电话: | 15933186608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10-63718655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 账号: | / | 账号: | / |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