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杏南中学后溪校区学生宿舍综合楼项目(高中部)(设计“评定分离”) 已由 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厦门市集美区2025年第十一批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集发展基前[2025]11 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厦门市集美区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投融资项目 ,招标人为 厦门集美发展集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设计 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厦门市杏南中学(后溪校区)内 。
2.1.2.工程建设规模: 总用地面积 95997.843 ㎡,总建筑面积:96468.05㎡,计容建筑面积:90791.30 ㎡,容积率 0.945,绿地率35.01%。本次建设用地面积:3807.946 ㎡, 建筑面积:18930 ㎡(其中地上 16750㎡,地下 2180 ㎡)。占地面积 约1180 m²,地上 16 层、地下 1 层,规划建筑高度66.80米。
建设内容:建设一栋学生宿舍综合楼及地下停车库,补齐运动活动场地,增加地面非机动车位等配套设施和市政配套设施等。2.1.3.投资总额:人民币 11131.31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9344.48 万元。
2.1.4.最高投标报价限价:设计费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为 308.28万 元,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勘察最高投标报价限价为 / 元。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2.2.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2.2.招标类型: 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
2.2.3.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含编制概算、咨询及评审模拟清单(如有))、满足工程规划许可审批要求的三维建模、日照分析、建筑面积测绘及海绵方案、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指导、设计变更、后续设计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的设计配合、配合业主进行前期手续办理、配合预算编制单位进行设计答疑、编制技术规范并配合业主进行施工招标、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竣工验收配合及竣工图审核等服务)、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由专业厂家等相关单位出具的专项图纸需由主体设计单位给予确认并加盖审核章)及相关的各项专家论证等全部设计工作,设计各个阶段应包括海绵城市建设设施设计、绿建、超低能耗、近零碳建筑、为完成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所有设计工作内容及相关费用、发包人要求的其他设计工作。
2.2.4.内容:
(1)设计内容: 本项目范围内所有需要设计及概算文件的项目,含主体工程(含装修)、电梯工程、设备工程、正式用水用电接入工程、施工临时水电接入工程、室外及配套工程,包括日照分析、三维建模、建筑面积测绘及海绵方案、规划技术指标、地震安全评估、环境评估审核内容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 但不限于主体建筑、电梯、装修(含业主要求的为确定装修效果的各种临时对比方案)、结构、景观绿化、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智能化、摇臂扇、热水器、室外工程、人防、绿色建筑、海绵城市、抗震支架、节能设计、钢结构、幕墙、膜结构、金属门窗、永久用水用电、临时及永久道路、夜景照明、三网融合、标识标牌设计(含地下室地坪漆设计(若采用)、车位划线和交通标识导引系统、车档、防撞护角设计)、柴油发电机、市政管线接驳等,其中需深化设计部分应深化设计,以满足施工要求等,最终实施内容以相关部门批复的为准专业工程。
(2)工程勘察内容: / 。
2.2.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以下简称BIM技术),应用的范围和内容:包括/。
2.2.6.标段划分: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资质。
3.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不低于壹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0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联合体投标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必须由牵头人提供)。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
3.5.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的所有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招标人允许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 个标段。
3.6.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7.投标人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招标项目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项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7-01 至 2025-07-21 ,每天上午 09时00 分00 秒 至12时 00分00 秒 ,下午 15 时00 分00 秒 至 18 时00 分 00秒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 采用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 (版本:V3.6.4及以上) 打开。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7. 定标方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法:直接票决法。
8.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8.1.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保担保手续。
8.2.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方式: 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
8.3.投标保证金递交的金额: 4万元 。
9. 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5-07-22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联合投标的,投标文件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CA证书加密并上传到电子交易平台,开标时由上传此投标文件的单位CA证书解密。
9.2.逾期递交至指定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10.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ujian.gov.cn)和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as.xm.gov.cn/) 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集美发展集团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集美区兑英路10号
邮编: 361024
电话: 0592-6210718
传真: \
联系人:石晶晶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体育路38号华强企业大楼506室
邮编: 361000
电话: 0592-5868799
传真: \
联系人:范晓君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120.41.36.88:9101/xmjy/
联系电话: 40099969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厦门市集美区住建和交通局
地址: 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第8层
联系电话: 668339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 0592-2677186、 0592-2677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