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辽宁大学2025年应急维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16872
项目名称:辽宁大学2025年应急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消防应急抢修排查,消防供水管材、阀门、喷淋头、消防栓等维修更换。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65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按照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3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采暖期应急维修、采暖期人员值班(24小时)、采暖管件采买、采暖管路更换、采暖阀门更换及采暖期人员巡查。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7月1日—2026年3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按照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350000
最高限价(元):3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蒲河、崇山校区建筑物外墙面拆除及抹灰、外墙涂料粉饰、外情面铺贴石英岩片及12次外墙安全隐患排查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65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按照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1包: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实行电子注册证书且已明确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的省份,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
002包: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实行电子注册证书且已明确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的省份,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
003包: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实行电子注册证书且已明确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的省份,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09日19时00分至2025年05月19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2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1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3、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投标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报价,如有二次(含)以上报价项目,报价提交时间为报价端口开放后60分钟内完成报价。
4、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文件。
5、现场或远程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携带CA、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电脑需提前下载所办CA的插件)。
6、本项目001包、002包、003包兼投不兼中,如供应商参与两个以上包组的投标,需要填写包组优选顺序,按成交候选人排序高低和响应文件注明的包组优选顺序确定各包组中标人。响应文件未标明优选顺序,则按包组序号和排名自然顺序排列。不同包组响应文件中的“包组优选顺序”必须一致,否则按自然顺序进行排列。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大学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
联系方式:024-622066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联系方式:024-22825609
邮箱地址:liaoningjinchang@yeah.net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太原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0619 2001 0400 178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宇、黄欢、曹倩南
电话:024-22825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