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大数据视侦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ggzy.baoji.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06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XZFCGZX-2025090101
项目名称:大数据视侦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320,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陇县公安局大数据视侦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320,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20,6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服务器 | 服务器 | 10(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320,600.00 | 1,320,6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陇县公安局大数据视侦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由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5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5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7)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控股管理关系: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提供书面承诺);(9)提供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设备、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书;(10)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6月03日 至 2025年06月05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ggzy.baoji.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6月0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ggzy.baoji.gov.cn/)线上提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6月0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http://ggzy.baoji.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省▪宝鸡市)》同时发布;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及办理供应商入库申请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
3、各供应商使用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
4、报名成功后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文件(*.SXSZF格式);
5、供应商在网上填写的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供应商自负;
6、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方式,各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政府采购磋商单位操作手册》和《宝鸡市不见面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7、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供应商需使用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供应商自身电脑设备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磋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建议使用IE11或者360极速浏览器兼容模式,磋商单位电脑需配备耳麦);
8、供应商未完成网上磋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9、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咨询电话:400-636-9888、029-88661267、029-88661266。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陇县公安局
地址:陇县秦源东路
联系方式:139917436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陇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陇县北坡东路6号
联系方式:0917-46071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工
电话:13991743656
陇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6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