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神木市2024年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CA锁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1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ZPXX-2025036
项目名称:神木市2024年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284,47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神木市2024年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备采购合同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3,479,88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479,88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农业和林业机械 | 农田面源污染防治工程设备(采购包1)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479,88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合同包2(神木市2024年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备采购合同包2):
合同包预算金额:1,7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7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2-1 | 其他农业和林业机械 | 农业面源监测点设备(采购包2)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7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合同包3(神木市2024年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备采购合同包3):
合同包预算金额:2,71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71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3-1 | 其他农业和林业机械 | 农膜加工和秸秆利用化工程设备(采购包3)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71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合同包4(神木市2024年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备采购合同包4):
合同包预算金额:2,1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1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4-1 | 其他农业和林业机械 | 畜禽粪污处理设备1(采购包4)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1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合同包5(神木市2024年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备采购合同包5):
合同包预算金额:3,102,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102,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5-1 | 其他农业和林业机械 | 有机肥生产线设备(采购包5)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102,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合同包6(神木市2024年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备采购合同包6):
合同包预算金额:1,33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3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6-1 | 其他农业和林业机械 | 畜禽粪污处理设备2(采购包6)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33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合同包7(神木市2024年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备采购合同包7):
合同包预算金额:1,13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13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7-1 | 其他农业和林业机械 | 畜禽粪污处理及秸秆利用车辆1(采购包7)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13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合同包8(神木市2024年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备采购合同包8):
合同包预算金额:1,732,59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732,59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8-1 | 其他农业和林业机械 | 畜禽粪污处理及秸秆利用车辆2(采购包8)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732,59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神木市2024年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备采购合同包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4)《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0)《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1)《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9号);
(14)《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5)《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神木市2024年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备采购合同包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4)《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0)《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1)《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9号);
(14)《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5)《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3(神木市2024年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备采购合同包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4)《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0)《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1)《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9号);
(14)《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5)《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4(神木市2024年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备采购合同包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4)《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0)《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1)《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9号);
(14)《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5)《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5(神木市2024年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备采购合同包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4)《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0)《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1)《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9号);
(14)《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5)《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6(神木市2024年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备采购合同包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4)《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0)《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1)《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9号);
(14)《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5)《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7(神木市2024年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备采购合同包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4)《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0)《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1)《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9号);
(14)《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5)《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8(神木市2024年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备采购合同包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4)《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0)《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1)《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9号);
(14)《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5)《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神木市2024年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备采购合同包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2)供应商须具备生产和销售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只能委托一名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招标。
(3)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开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开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4)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6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任意一项社会保险)(依法免收免缴提供相应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近三个月内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 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本项目拒绝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和承诺书;
(9)本项目采用“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
备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2(神木市2024年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备采购合同包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2)供应商须具备生产和销售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只能委托一名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招标。
(3)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开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开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4)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6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任意一项社会保险)(依法免收免缴提供相应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近三个月内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 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本项目拒绝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和承诺书;
(9)本项目采用“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
备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3(神木市2024年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备采购合同包3)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2)供应商须具备生产和销售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只能委托一名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招标。
(3)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开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开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4)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6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任意一项社会保险)(依法免收免缴提供相应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近三个月内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 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本项目拒绝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和承诺书;
(9)本项目采用“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
备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4(神木市2024年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备采购合同包4)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2)供应商须具备生产和销售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只能委托一名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招标。
(3)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开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开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4)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6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任意一项社会保险)(依法免收免缴提供相应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近三个月内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 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本项目拒绝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和承诺书;
(9)本项目采用“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
备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5(神木市2024年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备采购合同包5)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2)供应商须具备生产和销售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只能委托一名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招标。
(3)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开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开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4)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6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任意一项社会保险)(依法免收免缴提供相应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近三个月内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 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本项目拒绝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和承诺书;
(9)本项目采用“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
备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6(神木市2024年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备采购合同包6)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2)供应商须具备生产和销售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只能委托一名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招标。
(3)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开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开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4)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6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任意一项社会保险)(依法免收免缴提供相应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近三个月内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 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本项目拒绝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和承诺书;
(9)本项目采用“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
备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7(神木市2024年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备采购合同包7)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2)供应商须具备生产和销售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只能委托一名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招标。
(3)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开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开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4)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6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任意一项社会保险)(依法免收免缴提供相应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近三个月内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 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本项目拒绝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和承诺书;
(9)本项目采用“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
备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包8(神木市2024年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设备采购合同包8)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2)供应商须具备生产和销售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只能委托一名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招标。
(3)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开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开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4)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6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任意一项社会保险)(依法免收免缴提供相应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近三个月内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 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本项目拒绝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和承诺书;
(9)本项目采用“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
备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8月19日 至 2025年08月25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CA锁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09月1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网上递交
开标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注: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 (http://***/%EF%BC%89,%E9%80%89%E6%8B%A9%E2%80%9C%E7%94%B5%E5%AD%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9%99%95%E8%A5%BF%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9%99%95%E8%A5%BF%E7%9C%81%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6%8A%95%E6%A0%87%E4%BA%BA%E2%80%9D%E8%BF%9B%E8%A1%8C%E7%99%BB%E5%BD%95%EF%BC%8C%E7%99%BB%E5%BD%95%E5%90%8E%E9%80%89%E6%8B%A9%E2%80%9C%E4%BA%A4%E6%98%93%E4%B9%99%E6%96%B9%E2%80%9D%E8%BA%AB%E4%BB%BD%E8%BF%9B%E5%85%A5%E6%8A%95%E6%A0%87%E4%BA%BA%E7%95%8C%E9%9D%A2%E8%BF%9B%E8%A1%8C%E6%8A%A5%E5%90%8D%E5%B9%B6%E5%85%8D%E8%B4%B9%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2%E3%80%81CA%E9%94%81%E8%B4%AD%E4%B9%B0%EF%BC%9A%E6%A6%86%E6%9E%97%E5%B8%82%E5%B8%82%E6%B0%91%E5%A4%A7%E5%8E%A6%E5%9B%9B%E6%A5%BC%E7%AA%97%E5%8F%A3,%E7%94%B5%E8%AF%9D%EF%BC%9A0912-3515031%E3%80%823%E3%80%81%E6%9C%AC%E9%A1%B9%E7%9B%AE%E9%87%87%E7%94%A8%E7%94%B5%E5%AD%90%E5%8C%96%E6%8B%9B%E6%8A%95%E6%A0%87%E6%96%B9%E5%BC%8F%E5%92%8C%E2%80%9C%E4%B8%8D%E8%A7%81%E9%9D%A2%E2%80%9D%E5%BC%80%E6%A0%87%E5%BD%A2%E5%BC%8F%EF%BC%8C%E6%8A%95%E6%A0%87%E4%BA%BA%E4%BD%BF%E7%94%A8%E6%95%B0%E5%AD%97%E8%AE%A4%E8%AF%81%E8%AF%81%E4%B9%A6%EF%BC%88CA 锁)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系统将拒绝接收。投标人可登录榆林交易平台〖首页〉不见面开标〗在线参与开评标过程,详见《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4、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EF%BC%89%E6%B3%A8%E5%86%8C%E7%99%BB%E8%AE%B0%E5%8A%A0%E5%85%A5%E9%99%95%E8%A5%BF%E7%9C%81%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6%8A%95%E6%A0%87%E4%BA%BA%E5%BA%93%E3%80%825%E3%80%81%E6%8A%95%E6%A0%87%E4%BA%BA%E5%BA%94%E9%9A%8F%E6%97%B6%E5%85%B3%E6%B3%A8%E5%8F%91%E5%B8%83%E7%9A%84%E5%8F%98%E6%9B%B4%E5%85%AC%E5%91%8A%EF%BC%8C%E5%BD%93%E6%BE%84%E6%B8%85%E6%88%96%E4%BF%AE%E6%94%B9%E7%9A%84%E5%86%85%E5%AE%B9%E5%BD%B1%E5%93%8D%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7%BC%96%E5%88%B6%E6%97%B6%EF%BC%8C%E5%B0%86%E5%9C%A8%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4%B8%8A%E5%90%8C%E6%AD%A5%E5%8F%91%E5%B8%83%E7%AD%94%E7%96%91%E6%96%87%E4%BB%B6%EF%BC%8C%E6%AD%A4%E6%97%B6%E6%8A%95%E6%A0%87%E4%BA%BA%E5%BA%94%E4%BB%8E%E2%80%9C%E9%A1%B9%E7%9B%AE%E6%B5%81%E7%A8%8B%C2%B7%E3%80%89%E7%AD%94%E7%96%91%E6%96%87%E4%BB%B6%E4%B8%8B%E8%BD%BD%E2%80%9D%E4%B8%8B%E8%BD%BD%E6%9C%80%E6%96%B0%E5%8F%91%E5%B8%83%E7%9A%84%E7%AD%94%E7%96%91%E6%96%87%E4%BB%B6%EF%BC%88*.SXSCF%E6%A0%BC%E5%BC%8F%EF%BC%89%EF%BC%8C%E5%B9%B6%E4%BD%BF%E7%94%A8%E8%AF%A5%E6%96%87%E4%BB%B6%E9%87%8D%E6%96%B0%E7%BC%96%E5%88%B6%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F%BC%88*.SXSTF%E6%A0%BC%E5%BC%8F%EF%BC%89%EF%BC%8C%E4%BD%BF%E7%94%A8%E6%97%A7%E7%89%88%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6%88%96%E6%97%A7%E7%89%88%E7%AD%94%E7%96%91%E6%96%87%E4%BB%B6%E5%88%B6%E4%BD%9C%E7%9A%84%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7%B3%BB%E7%BB%9F%E5%B0%86%E6%8B%92%E7%BB%9D%E6%8E%A5%E6%94%B6%E3%80%82%3C/p%3E%3C/div%3E%3C/div%3E%3Ch4%3E%3Cstrong%3E%E4%B8%83%E3%80%81%E5%AF%B9%E6%9C%AC%E6%AC%A1%E6%8B%9B%E6%A0%87%E6%8F%90%E5%87%BA%E8%AF%A2%E9%97%AE%EF%BC%8C%E8%AF%B7%E6%8C%89%E4%BB%A5%E4%B8%8B%E6%96%B9%E5%BC%8F%E8%81%94%E7%B3%BB%E3%80%82%3C/strong%3E%3C/h4%3E%3Cdiv%3E%3Ch6%3E1.%E9%87%87%E8%B4%AD%E4%BA%BA%E4%BF%A1%E6%81%AF%3C/h6%3E%3Cp%3E%E5%90%8D%E7%A7%B0%EF%BC%9A%E7%A5%9E%E6%9C%A8%E5%B8%82%E5%86%9C%E4%B8%9A%E5%86%9C%E6%9D%91%E5%B1%80%3C/p%3E%3Cp%3E%E5%9C%B0%E5%9D%80%EF%BC%9A%E7%A5%9E%E6%9C%A8%E5%B8%82%E5%86%9C%E7%A7%91%E8%B7%AF%E5%86%9C%E4%B8%9A%E5%A4%A7%E5%8E%A62%E6%A5%BC%3C/p%3E%3Cp%3E%E8%81%94%E7%B3%BB%E6%96%B9%E5%BC%8F%EF%BC%9A15929643111%3C/p%3E%3Ch6%3E2.%E9%87%87%E8%B4%AD%E4%BB%A3%E7%90%86%E6%9C%BA%E6%9E%84%E4%BF%A1%E6%81%AF%3C/h6%3E%3Cp%3E%E5%90%8D%E7%A7%B0%EF%BC%9A%E9%99%95%E8%A5%BF%E9%BA%9F%E5%B7%9E%E5%B9%B3%E8%A1%8C%E7%BA%BF%E9%A1%B9%E7%9B%AE%E7%AE%A1%E7%90%86%E6%9C%89%E9%99%90%E5%85%AC%E5%8F%B8%3C/p%3E%3Cp%3E%E5%9C%B0%E5%9D%80%EF%BC%9A%E9%99%95%E8%A5%BF%E7%9C%81%E7%A5%9E%E6%9C%A8%E5%B8%82%E6%BB%A8%E6%B2%B3%E6%96%B0%E5%8C%BA%E9%87%91%E8%8B%91%E8%87%B3%E5%B0%8A%E5%85%AC%E5%AF%93%E4%B9%9D%E6%A5%BC%3C/p%3E%3Cp%3E%E8%81%94%E7%B3%BB%E6%96%B9%E5%BC%8F%EF%BC%9A15291210099%3C/p%3E%3Ch6%3E3.%E9%A1%B9%E7%9B%AE%E8%81%94%E7%B3%BB%E6%96%B9%E5%BC%8F
项目联系人:李苗
电话:15291210099
陕西麟州平行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