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服务需求
第一部分 项目基本情况
一、物业服务项目基本情况
北方海洋数据应用工程中心建筑面积约12472㎡。大连海洋大学校外学生公寓一号、二号、三号、四号、六号学生公寓共5栋学生公寓楼建筑面积约56000㎡,外环卫保洁面积约12000㎡。北院11舍,面积1203平米。
二、物业服务委托期限
物业服务时间拟定为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如遇特殊情况,学校推迟物业服务进场时间,则合同起始时间以学校最终确定的时间为准,金额按日折算。
三、物业服务费支付方式
采购人按月支付合同价款,采购人对上一个月的物业服务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于次月12日前支付上月费用,供应商需在次月5日前提供上月物业服务费合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发票后向供应商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即合同总价款的五分之一)。
第二部分 物业服务内容及要求
四、物业服务内容
7栋楼宇的清扫保洁及外环卫保洁、门岗值班和北方海洋数据应用工程中心前台,校外学生公寓变电所运行及管理,工程小维修,灭鼠,电梯管理,垃圾分类及清运外排,排污水泵系统维护、化粪池及下水井清理疏通,宿舍日常管理,高空杂物清理,楼顶除雪等。
五、物业服务岗位及人员设置
★1.物业服务岗位
物业管理岗位,7栋楼宇的清扫保洁及外环卫保洁,北方海洋数据应用工程中心和5栋公寓、北院11舍的门岗值班岗,北方海洋数据工程中心前台,校外学生公寓变电所运行及管理,工程小维修,灭鼠,垃圾分类及清运外排,排污水泵系统维护、化粪池及下水井清理疏通,宿舍日常管理,高空杂物清理,楼顶除雪。
★2.人员设置
(1)物业管理岗位
管理人员设置:物业项目经理1人、保洁主管2人(管理人员之间不得互相兼职兼岗,但可以临时兼职其他除管理岗位之外的岗位)。
(2)物业服务岗位
北方海洋数据应用工程中心和5栋公寓、北院11舍值班门岗保证24小时各有1人在岗,人数不少于14人;变电所值班人员配备的电工人数必须满足电力行业安全规范要求;楼宇保洁人员不得少于19人,外环卫保洁人数不少于3人;小维修工程人数不少于2人。物业服务人员之间不得相互兼职兼岗,但可以临时兼职其他除管理岗之外的岗位,所承担的工作需在不同时段、不同地点完成的,不属于兼职兼岗。
供应商必须配备足量、能力和素质适任工作岗位,能够满足合同中的技术规范和要求,在保证优质服务的前提下自主安排,投标人在人员设置方案中需要体现设置表如下。
北方海洋数据中心和校外学生公寓、北院11舍物业服务人员设置表
| 岗位 | 人员配置数量 | 备注 |
1 | 项目经理 | | |
2 | 保洁主管 | | |
3 | 楼宇保洁人员 | | |
4 | 门岗值班保安 | | |
5 | 北方海洋数据应用工程中心前台 | | |
6 | 校外学生公寓变电所运行电工 | | |
7 | 工程小维修人员 | | |
8 | 灭鼠 | | |
9 | 垃圾分类及清运外排 | | |
10 | 化粪池及下水井清理疏通 | | |
11 | 宿舍日常管理 | | |
12 | 负责高空杂物清理、楼顶除雪 | | |
13 | 其他人员 | | |
合计 | | | |
六、物业服务范围
(一)楼宇保洁范围
负责北方海洋数据应用工程中心、5栋学生公寓楼、北院11舍及设备用房公共区域的日常清扫保洁、消毒、通风;负责北方海洋数据应用工程中心所有房间、5栋学生公寓楼、北院11舍所有寝室每年一次大清扫以及毕业生离校(或调寝后)的室内卫生保洁工作。
(二)外环卫保洁(含绿化带内)
负责物业服务区域(除楼宇内部保洁)内无盲区、无死角保洁。
(三)门岗值班保安岗位
负责北方海洋数据应用工程中心和5栋学生公寓、北院11舍门岗的值班及楼内巡视和安全巡检工作。
(四)北方海洋数据应用工程中心前台
负责访客管理、电话接听、咨询解答、行政与协调、应急与安全管理等工作。
(五)变电所运行及管理
校外学生公寓变电所电压等级10KVA,容量1250KVA。按照电力行业安全规范要求,变电所必须保证值班人员每班不少于2人,实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的基本安全配置。在岗和非在岗人员也参与应急维修等工作。
(六)工程小维修范围
负责所有维修对象单体材料费200元以下的小维修(包括:上下水、照明器具、开关插座、门窗小五金件、卫生间下水疏通、路灯灯泡、灯罩等等,不包括更换,不包括机械、电子、仪器仪表类维修材料费),维修材料的选择应由采购人指定。如采购人有维修对象单体材料费超过200元以上的维修需求时,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需求进行维修,费用由采购人支付。
(七)灭鼠工作
负责楼宇内外灭鼠工作,药品和器具由中标方承担。
(八)垃圾分类及清运外排
负责北方海洋数据应用工程中心和校外学生公寓、北院11舍的生活垃圾收集、倒运,外排至大连市指定的垃圾场。
(九)化粪池及下水井清理疏通(含排污水泵系统维护)
负责北方海洋数据应用工程中心和校外学生公寓、北院11舍范围内化粪池、排污管道及下水井的清理疏通,保障污水不外溢,对排污水泵系统进行维护管理。
(十)楼宇日常管理范围
负责北方海洋数据应用工程中心值班、维修报修、钥匙管理、能耗管理等工作和校外学生公寓、北院11舍宿舍值班、宿舍维修报修和公共区域保洁工作;负责钥匙管理、能耗管理、学生退寝等日常住宿管理。
(十一)负责高空杂物清理、楼顶除雪工作。
七、技术规范及要求
(一)楼宇保洁工作
1.全楼走廊、大厅、楼梯的日常保洁要达到:玻璃清洁,无污渍;地面、踢脚线、窗台、门框、开关、暖气、插座洁净、光亮、无尘、无杂物;天棚、墙壁无灰尘、蛛网;垃圾桶保持清洁;各种设施整洁、无尘。
2.卫生间日常保洁要做到:小便池和大便器每天循环清洁;盥洗台、面镜干爽洁净,无污渍、水迹、杂物;消火栓、灯具等设备洁净、无灰尘;垃圾桶、纸篓随时清洁;空气清新,无异味。
3. 楼宇每天7:40完成垃圾清扫、清运工作和第一遍拖地。之后进行公共区域(楼梯扶手、门窗、窗台、门框、天棚、墙面、指示牌、暖气片、消防栓、垃圾桶、电梯、热水器、洗手台、镜面、大小便器)的保洁和消耗品补充,清除蛛网、广告等;下午3点前再次清运垃圾;每周进行一次公共区域集中卫生大清扫。
4.地面、墙面石材、瓷砖、塑胶地板、栏杆、扶手等按规范每季度保养一次,采用合适工具,不得二次污染。
5.清洁用料严禁采用腐蚀性用品,保证对人体及环境无害。
6.每年毕业生离校后,对学生宿舍楼所有寝室进行一次彻底大清扫。
7.按照规定对全校所有楼宇进行消毒和通风,做好工作记录。
8.保洁人员负责所辖区域报修工作。
(二) 外环卫保洁(含绿化带内)
1.物业管理人员每日监督环境卫生清洁工作,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2.每天7:40完成校园清扫工作,7:40后细化树丛等绿化带的卫生,进行巡回保洁工作。
3.要做到环境清洁,路边及路面无杂草、落叶,绿化带内无白色垃圾、落叶等杂物。
4.及时清理校园野广告、宣传条幅等,及时擦洗果壳箱和建筑物外立面。
5.保障校外学生公寓内各道路雨水井畅通。
6.冬季及时除雪。
7.采购方有重大活动时保证整体环境清洁。
8.开展高空杂物清理工作,定期清除高空杂草和屋面排水杂物,及时清除空中漂浮物等。
9.按规定开展环境消毒工作。
10.保洁人员负责所辖区域报修工作。
(三)门岗值班保安
门岗要接受公安机关及保卫处的工作检查,在公安机关和保卫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并做到如下几条:
1.工作认真负责,按时交接班,坚守岗位,不脱岗。
2.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严格物品的出入管理。
3.掌握楼宇的结构和布局,熟悉楼宇区域周边情况,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工作,维护正常秩序。
4.按照规定的巡逻路线、时间和频率进行巡视。重点时间(节假日和凌晨2:00—4:00)、重点部位(库房、要害机房、财务室、1—2层门窗等)要加强巡逻频率,以防止治安事故的发生;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保卫处、校卫队,防止各种案件的发生;夜间遇紧急情况拨打“110”。
5.经常巡视全楼门窗、水电开关及各种设备设施,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或上报。
6.对楼内有技防报警装置的经常检查技防报警装置是否良好,发现问题及时报采购人保卫处,熟悉并掌握楼内技防设施的位置及使用。
7.引导学生按顺序进出楼门。
8.做好消防管理
(1)妥善保管好消防设备设施,如有丢失或损坏根据责任情况进行赔偿;
(2)带头遵守防火规定并向周围人员作好消防宣传工作;
(3)接受火警报告并按消防预案程序处置火灾警报,充分利用各种消防器材果断处置初起火患,力争在第一时间将火灾消灭在初起阶段;
(4)引导火场人员疏散并制止已逃离火场的人员以任何理由重返火场;
(5)主动配合公安、专职消防队灭火,服从火灾现场总指挥命令。
9.值班保安人员负责所辖区域报修工作。
(四)北方海洋数据应用工程中心前台工作
1.访客管理:登记来访人员信息(姓名、单位、事由、联系方式等),核实身份后联系被访者,并引导至指定区域。访客登记与核实身份不超过5分钟。
2.电话接听:电话响铃10秒内接听,使用标准用语(如“您好,××物业”),记录并转达来电需求,紧急情况需立即上报。
3.咨询解答:熟悉楼宇设施、周边交通、餐饮等信息,提供准确指引;掌握物业管理政策,解答常见问题。
4.行政与协调工作:负责邮件、包裹、报刊的签收、登记及转交,确保重要文件无遗漏;
5.应急与安全管理:突发事件响应:熟悉火灾、地震等应急预案,协助疏散人员并联系采购人相关部门;发现治安问题及时上报采购人保卫部门。
(五)校外学生公寓变电所运行管理工作
1.变电所运行管理,在岗和非在岗人员均参与应急维修等工作。
2.变电值班室室内卫生清扫。
3.按规定做好变电所值班运行记录。
(六)工程小维修工作
1.小维修人员的选派。必须对小维修人员的身世、经历进行认真考察,保证参与电气运行与管理的人员持有相应作业许可证。
2.对楼内设备设施实行巡检和报修相结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维修人员24小时值班,解决学生日常报修等登记工作。
4.建立完善的报修和维修流程、记录等工作。建立报修软件系统,形成报修、修复、回复一条龙管理模式。开展值班登记和记录工作,加强各种设备的运行保养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95%以上,做到无故障运行。
5.制定维修申报、事故申报及认证和应急处理方案,强化各种设施的日常维护维修,保证学生正常生活。
6.小维修工作要求:水电跑冒等类报修,要求维修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处理,2小时内修复完毕;其他报修:1小时以内完成修复;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维修的,由维修人员报供应商工作人员负责人,由供应商工作人员负责人与校方管理人员协商后,向报修单位做出合理解释,阐明维修方案和维修大致时间,严禁维修人员向报修单位做答。
(七)楼宇灭鼠工作
1.负责制定灭鼠计划,充分利用寒暑假和小长假做好灭鼠工作,并做好工作记录。
2.定期对全楼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及时处理,铲除根源。
3.在宿舍楼设虫害登记本,随时上报虫害发生情况。
4.采取在室内封堵地漏、布粘鼠板,室外合理投药等办法科学灭鼠,在不影响师生安全的前提下,确保无鼠害发生。
(八)垃圾分类及清运外排工作
1.垃圾房(点)垃圾每日至少清空一次,垃圾房(点)只能适量存放少量垃圾,杜绝异味和蚊蝇滋生。
2.持有垃圾清运合法手续。
3.使用政府环卫部门认可的专用垃圾运输车辆,将垃圾清运至政府有关部门指定的垃圾场。
4.保证校园内垃圾每天外运2次,首轮清运9点前完成,第2轮清运17点左右完成。
(九)化粪池及下水井清理疏通(含排污水泵系统维护)工作
1.定期对下水、化粪池和污水井进行疏通,任何部位下水堵塞必须及时疏通,确保畅通,不造成环境污染。
2.严格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对下水提升泵系统进行维护管理,做好管理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采购人报告。
3.负责污水泵房等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维护管理。
(十)宿舍日常管理工作
1.宿舍物业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接待处理学生住宿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2.配合采购人有关部门向住宿学生分配房间及退寝工作。
3.严格管理学生宿舍钥匙,禁止将学生宿舍钥匙借给个人。
4.禁止外来人员留宿和男、女学生串寝现象发生。
5.做好宿舍楼内的节能、降耗工作。
6.配合辅导员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
7.做好晚间就寝熄灯管理。
8.做好采购人交办的各类调查工作。
(十一)北方海洋数据应用工程中心日常管理工作
1. 物业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接待处理师生遇到的各种问题。
2.严格管理楼宇钥匙,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开、关楼宇门,按时清楼。
3.随时征求楼宇使用人对楼内教学设备设施的意见和要求。
4.放假期间封楼及开放楼宇内部功能室的管理,基础设施、设备发生问题时及时协调相关部门。
5. 做好楼内的节能、降耗工作。控制楼内照明设备的开放时间,随时检查用水状况,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6.外部人员非经楼宇使用单位允许不得进入;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工作;加强广告的进入管理和清除工作。
7.夜班保洁工作起始时间为每天21:30以后,同时确保每天早晨7:45前楼宇内(公共区域卫生良好。
8. 做好采购人交办的各类调查工作。
(十二)高空杂物清理、楼顶除雪工作
1.及时清除高空挂物、楼顶杂草。
2.夏季定期疏通雨水外排系统,冬季及时清除楼顶积雪。
(十三)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与所有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并根据大连市社保部门的法规缴纳相应的社保、公积金及工伤保险,因供应商未履行义务导致的人身损害赔偿,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2.物业员工的选派。必须对供应商工作人员的身世、经历进行认真考察,选派责任心强、为人诚实健康人员充当,并进行相关法规教育。
3.供应商所属员工必须进行礼节知识、业务知识培训,严格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培训合格再上岗。
4.供应商从事特殊作业员工必须持有政府有关部门所要求的有效证件,并按要求参加相关培训。培训费等由供应商承担。
5.供应商有保护采购人设备设施的义务,使各种机器设备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若供应商工作人员故意或过失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必须进行赔偿。
6.供应商必须在合同签订后3天内完成交接工作。
八、采购人的权利及义务
1.有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供应商提出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工作的内容、范围、标准,但由此增减的费用由采购人、供应商双方协商解决。
2.有权对供应商的日常工作人员及使用工具、消耗材料的品种、品牌、数量进行监督、检查、纠正。
3.有权对供应商的员工进行监督,对品质、技术、能力不合格的供应商员工,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进行调整。
4.有权对供应商的工作质量、数量进行监督、检查,对供应商的工作质量提出改进意见。
5.有权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供应商提出调整工作时间及管理办法,如采购人认为需要增加岗位人数,供应商应认真落实解决,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
6.有义务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供应商物业管理费。
7.有义务为供应商提供完成合同规定的物业管理工作所需的合理的办公及作业空间,电话费由供应商承担。
8.供应商工作达不到规定的技术规范及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九、供应商的权利及义务
1.承担全部物业服务人员的合法用工事宜。
2.供应商的一切工作都应以服务师生为出发点。
3.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改动或改造楼宇内原有的设施设备。
4.实施教育与训练
(1)所属员工必须持有政府有关部门所要求的有效证件,并按照要求组织所属员工参加政府相关部门的培训。
(2)供应商必须对实施保洁业务的保洁人员(以下简称保洁人员)、执行值班业务的值班保安人员(以下简称值班人员)、前台人员以及实施工程小维修的人员(以下简称小维修人员)在执行业务当中,必须具备的礼节知识、相应的业务知识等进行教育及训练,并且为了提高保洁人员、值班人员、前台人员以及小维修人员的素质,应不断进行教育和训练。
5.着装要求
供应商必须令在执行业务中的保洁人员、值班保安人员、前台人员以及小维修人员穿着经采购人承认的制服和佩戴名签。
6.保洁人员选派
必须选派责任心强、为人诚实而健康的人员来承担保洁工作。
7.值班保安人员选派
必须对值班保安人员的身世、经历进行认真考察;在进行有关法令所规定的教育并积累了一定经验的基础上,选派责任心强、为人诚实而健康的人员来充当。如果供应商的值班保安人员因为缺乏相应的证件而使采购人受到政府有关部门处罚时,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8. 北方海洋数据应用工程中心前台人员选派
必须对前台人员的身世、经历、学历、综合素质、年龄进行认真考察,要配备年龄适宜、形象好、学历大专以上,综合素质高的人员;在进行有关法令所规定的教育并积累了一定经验的基础上,选派责任心强、为人诚实而健康的人员来充当。
9.小维修人员选派
必须对小维修人员的身世、经历进行认真考察;在进行有关法令所规定的教育并积累了一定经验的基础上,选派责任心强、为人诚实而健康的人员来充当;从事特殊作业员工必须持有政府有关部门所要求的有效证件,并按要求参加相关培训。
10.钥匙保管
为了供应商执行业务的需要,采购人所交给供应商的钥匙,供应商必须令相关责任者负责严加保管,并对其使用及保管情况进行监督。
11.保守机密
供应商管理人员、保洁人员、值班保安人员及小维修人员在执行业务当中所获悉的有关采购人的一切机密事项,绝不准向任何人泄露。
12.接受监督义务
有责任接受采购人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及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各项管理规定。
13.保护采购人设施义务
有责任为确保完成本合同而提供必要的人力、设备工具,并负责采购人各种机器设备的维修、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的正常使用状态。
14.执行采购人制定的节水、节电措施及其管理制度。
15.清洁用料严禁采用腐蚀性用品,保证对人体及环境无危害,如给采购人造成损失供应商应照价赔偿。
16.供应商人员如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任何人身伤害之事故,均由供应商承担责任及所有费用。
17.如果现场发生突发事件,供应商有义务听从采购人的安排及时参与抢险、抢救。
18.供应商应遵守采购人制定的楼内的各项规章制度。
19.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人员不得动用楼内的任何设施、器材。
20.举行重大活动时,供应商应增派人员配合采购人开展工作。
★第三部分 合同解除与续签
十、质量约束
为给全校师生创造优良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确保采购人利益。采购人根据《大连海洋大学对物业服务质量监督检查与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暂行)》从供应商工作人员考勤管理、日常服务质量检查、每月物业服务质量测评三个方面加强对物业服务的管理。
1.工作人员考勤管理
供应商必须加强人员考勤管理。严格执行采购人有关规定,要求员工每日进出校园必须进行签到或打卡。供应商工作人员每天统计当日物业人员上岗、打卡、办卡、请假、离职等情况,并于次日向采购人管理部门报告考勤情况;每月初由供应商工作人员向采购人管理部门报送上月物业人员打卡明细、签到表及工资发放材料。未按合同要求配齐限定人数的,对应限定人数计算缺员比例,缺员比例在10%以内的,当月物业服务费按实际缺员比例扣除;缺员比例达到或者超过10%的,全额扣除当月物业服务费,不可抗力除外。
人员请假三天(含三天)以上的,由供应商工作人员向管理部门报备,并由替岗人员完成其工作,替岗人员需经过相关岗位培训,且同时请假人数不得超过服务校区限定人数的5%,如超过5%或未安排替岗人员完成其工作的,依照上述未按合同要求配齐限定人数情况执行。
人员离职的,供应商工作人员必须于该人员离职第二天向采购人管理部门报备。离职期间,供应商工作人员须保证原岗位工作不受影响,可以安排工作时间、地点和内容不相冲突的其他岗位人员临时兼岗完成其工作,同时向采购人管理部门报备,并于一周内配齐人员,逾期配齐人员的,依照上述未按合同要求配齐限定人数情况执行。
2.日常管理
采购人管理部门将加强对物业服务的日常检查监督和管理工作。发现供应商不执行本规范要求或出现类似服务质量不达标等问题,采购人将按发现次数,每一次扣除供应商合同额的万分之二。累计达到五次,需方有权解除合同。
3.每月物业服务质量测评
采购方每月进行供应商物业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满意度测评采用匿名方式,由采购方独立组织实施。采购方随机发放物业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测评问卷,大学生公寓每月测评样本量不低于入住学生总数的5%,北方海洋数据工程中心、北院11舍不少于20份。采购方根据测评结果决定是否全额支付物业费。获评满意以上的,全额支付当月物业服务费;获评不满意项次在30%以内的,当月物业服务费按实际比例扣除;不满意项次达到或超过30%的,全额扣除当月物业服务费;不满意项次达到两个月超过30%的,立即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物业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表
广大师生:
为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和管理质量,现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问卷调查,请您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测评表,谢谢配合!
填表人:单位(或班级):电话:
(在测评对应栏目内打“√“)
序号 | 项目 | 非常满意 | 满意 | 一般 | 不满意 | 备注 |
1 | 对校园垃圾清运及排污是否满意 | | | | | |
2 | 对所在楼宇公共区域卫生状况是否满意 | | | | | |
3 | 对变电所运行管理是否满意 | | | | | |
4 | 对各楼宇值班人员的服务态度和工作效果是否满意 | | | | | |
5 | 对小维修服务是否满意 | | | | | |
6 | 对楼宇灭鼠工作是否满意 | | | | | |
不满意具体表现 | |
对物业服务有何意见或建议 | |
说明:按大学生公寓每月测评样本量不低于入住学生总数的5%,北方海洋数据工程中心、北院11舍不少于20份计算,物业服务所得的满意或不满意项次为发放问卷中对应满意或不满意测评项的总和。
如“不满意具体表现”栏没有填写具体内容(或填写不明确),经核实不属实的,视为满意。
十一、适当时机解除合同
供应商一切工作应以服务师生为出发点。遇重大活动时,供应商需增派人力配合采购人开展工作;遇突发事件时,供应商有义务听从采购人安排及时参与抢险救援。如出现推诿、不配合采购人工作情况,采购人有权在适当时机解除合同,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立即解除合同
供应商应积极优质开展各项物业服务工作,如连续3周出现每周1次(及以上)的投诉,经核实,供应商无恰当理由造成的;或在物业服务满意度测评中不满意项次达到两个月超过30%的,立即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十三、商务要求
★1、履约期限: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如遇特殊情况,学校推迟物业服务进场时间,则合同起始时间以学校最终确定的时间为准,物业服务费按日折算。
★2、付款方式:采购人按月支付合同价款,采购人对上一个月的物业服务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于次月12日前支付上月费用,供应商需在次月5日前提供上月物业服务费合规发票,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发票后向供应商支付上月物业服务费(即合同总价款的五分之一)。
★3、服务地点:大连海洋大学北方海洋数据应用工程中心和校外一号、二号、三号、四号、六号学生公寓、北院11舍。
★4、验收:
验收标准: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
验收程序:根据《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报告:根据《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大连海洋大学后勤管理处。
验收方式:采购人组织验收,由大连海洋大学后勤管理处组成验收小组,按照合同约定验收。
十四、人员设置方案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需求并结合大连海洋大学教学特点提供人员设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岗位设置、②人员数量、③岗位职责、④任职资格、⑤人员管理等要点。
十五、安保及消防服务管理方案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需求并结合大连海洋大学教学特点提供安保及消防服务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日常安保、②消防设施管理、③安全服务各项管理制度、④应急处理等要点。
十六、保洁服务管理方案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需求并结合大连海洋大学教学特点提供保洁服务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保洁服务工作方案、②清洁设备使用及保养、③垃圾分类、④除雪方案等要点。
十七、日常维修服务方案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需求并结合大连海洋大学教学特点提供日常维修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维修范围、②报修流程、③响应与处理时限、④质量保障与回访等要点。
十八、拟投入机器设备方案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需求并结合大连海洋大学教学特点提供拟投入机器设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设备名称及型号、②设备数量、用途和性能参数、③维护保养计划等要点。
十九、应急预案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需求并结合大连海洋大学教学特点提供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①突发事件类型(如火灾、停水停电、意外伤害等)、②应急处置流程、③应急物资保障、培训演练与预案更新等要点。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大小50M以下)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使用压缩工具加密压缩的备份响应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4、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响应)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人代表需携带电脑(安装相关插件)及数字认证证书在开标现场进行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