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J0101G250805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新区智能人形机器人产业示范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哈尔滨新区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正通天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正式电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新区智能人形机器人产业示范项目-正式电设计
2.2建设地点:哈尔滨松北区智谷大街以西,世茂大道以南,规划200路以东,规划181路以北
2.3建设规模:哈尔滨新区智能人形机器人示范项目正式电设计,整体预估总负荷为:20442KW;计算负荷:10841KW;(具体以实际设计为准)。新建开闭所、变电所,结合整体项目用电负荷进行市政10kv电力外网设计、变电所、开闭所设计、10kv电缆、0.4kv电缆、以及电力安装土建附属部分设计。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服务期:30天。
2.6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竣工图设计、施工阶段服务等设计工作及成果文件。
注:具体内容以发包人确认的设计任务书及合同条款为准。发包人在实施过程中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有权增减部分及内容,承包人不能拒绝执行。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本次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费率6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行业资质(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资质(送电工程、变电工程)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并提供其在投标单位连续缴纳3个月(2025年4月至2025年6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性,一经招标人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中标资格。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8月6日17时00分至2025年8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9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开标方式
8.1开标时间为2025年8月29日9时30分。
8.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8.3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本项目开标室。
9.评标、定标方式
9.1执行新区的“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取技术标定性评审原则,由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选出合格的投标人,采用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11.其他
11.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不得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等相关责任主体投标期间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严重失信名单。以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4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心举报电话:0451-84696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1390869。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新区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高新区创新三路95号17号楼204室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451-8434821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正通天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3517号星光耀广场写字楼A座9层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8249062923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西大道2829号
联系人:王先生林女士
电话:0451-81390869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