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采购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采购品目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预估采购数量 | 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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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采购包1 | 沈阳市于洪区办公用房维修服务设计单位采购 | 工程设计服务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序号 | 行政区划/采购单位 | 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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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沈阳市于洪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 采购单位 |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1).分包名称:采购包1
序号 | 资格要求名称 |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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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
2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身份证明书 |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 |
3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响 应的须提供) |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 |
4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1.信息完整 2.按规定签章 |
5 | 开标会议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 |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
6 | 开标会议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 |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
7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 1.信息完整 2.按规定签章 |
8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1.按给定格式填写 2.按规定签章 |
9 | 信用记录(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封闭式框架协议征集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 | 供应商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 .ccgp.gov. c 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未在“信用中国” 网站( www .creditchina.g 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
10 | 投标人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丙级(含丙级) 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 1.按要求提供 2.合法有效 |
无 |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辽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辽宁政府采购网(www.ccgp-liaoning.gov.cn),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辽宁政府采购网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辽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公采签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操作。在系统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公采签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公采签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公采签的办理及使用,可查看“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中的公采签办理及使用。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
400服务电话:4001288588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在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的产品库/服务库中完成响应产品/服务入库。
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4.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一U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要求密封),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供应商可在单位进行电子文件解密或自行携带电子设备进行现场解密开标地点: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东方宏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团结路89号恒运大厦1401室
联系方式:024-86386688
邮箱地址:15794031798@163.com
2025年06月0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