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团队人员需全部持有健康证,同时为投标单位员工,否则该人员情况不计分。
1.持有高级工(三级)或以上技能等级的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0分,本项最高30分。
2.持有高级工(三级)或以上技能等级的西式面点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0分,本项最高10分。
3.持有高级工(三级)或以上技能等级的中式面点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0分,本项最高20分。
4.持有高级工(三级)或以上技能等级的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得10分,本项最高10分。
5.持有高级工(三级)或以上技能等级的公共营养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得10分,本项最高10分。
6.持有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得10分,本项最高10分。
7.持有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且证明适用于餐饮服务类别,得10分,本项最高10分。
以上(1)-(7)项累计得分,同一人提供多个证书,不重复得分,满分100分。
(二)评分依据
(1)通过投标人缴纳的近三个月(含开标当月)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如供应商成立不足一个月的,提供情况说明函(格式自拟),无需提供相关人员社保,亦可得分。
(2)提供上述有效证书以及提供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http://***/%EF%BC%89%E6%9F%A5%E8%AF%A2%E6%88%AA%E5%9B%BE%EF%BC%9B%3Cp%3E 由行业协会或(学会)等社会组织颁发的证书,还需同时提供该组织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E2%80%9D%E7%9A%84%E6%9F%A5%E8%AF%A2%E6%88%AA%E5%9B%BE%EF%BC%88%E6%88%AA%E5%9B%BE%E9%9C%80%E4%BD%93%E7%8E%B0%E7%BD%91%E5%9D%80%E4%B8%94%E7%8A%B6%E6%80%81%E4%B8%BA%E6%AD%A3%E5%B8%B8%EF%BC%89%EF%BC%8C%E5%90%A6%E5%88%99%E8%AF%A5%E8%AF%81%E4%B9%A6%E4%B8%8D%E5%BE%97%E5%88%86%EF%BC%9B%3Cp%3E (3)提供健康证扫描件。
(4)以上证明文件,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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