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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贤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二标段

双鸭山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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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双鸭山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集贤县 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的文件批复,文号为双农局【2025】2号,建设资金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集贤县农田建设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锦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集贤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二标段

2.2建设地点:双鸭山市集贤县。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9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总工期 458 历天(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2.5建设内容:针对不同地块指标进行土壤改良。

2.6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9个标段,本标段为第二标段(本项目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

2.8招标控制价:二标段控制价:4373.5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肥料登记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信誉要求:

3.2.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查询结果需体现查询日期)。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2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 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 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9.其他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 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 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 《双鸭山市关于进一步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公告》,请各潜在投标人充分了解相关政策(网址:https://***/xwdt/001002/20250630/8b3e0a50-aca6-484d-a0c2-a5418ad33deb.html%EF%BC%89%3C/p%3E%3Cp%3E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集贤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469-6189212

招 标 人:集贤县农田建设发展中心

联 系 人:房先生

联系电话:1764526267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锦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3359795177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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