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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数据产业园四期项目北区(GZ207地块)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扬州市 公开招标 2026年11月05日
采购单位
扬州软件园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高**

公告要点

扬州数据产业园四期项目北区(GZ207地块)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工程编号 YZSFJSZ2026100001工程名称 扬州数据产业园四期项目北区(GZ207地块)工程招标人名称 扬州软件园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批准机关名称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企业投资工程地点 位于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东至曙光路,南至创智二路,西至杭李路,北至创智一路。工程规模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389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610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86138平方米(包含地上计容面积约85659平方米,不计容面积约47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9970平方米。同步建设室外给排水,景观绿化、道路及强弱电等设施。标段具体信息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发包方式合同估算价(万元)计划发包时间 YZSFJSZ2026100001001002 扬州数据产业园四期项目北区(GZ207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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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数据产业园四期项目北区(GZ207地块)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YZSFJSZ2026100001
工程名称
 扬州数据产业园四期项目北区(GZ207地块)工程
招标人名称
 扬州软件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企业投资
工程地点
 位于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东至曙光路,南至创智二路,西至杭李路,北至创智一路。
工程规模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389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610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86138平方米(包含地上计容面积约85659平方米,不计容面积约47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9970平方米。同步建设室外给排水,景观绿化、道路及强弱电等设施。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YZSFJSZ2026100001001002 扬州数据产业园四期项目北区(GZ207地块)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公开招标 385 2026-12-10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公告发布日期
 2026-11-05
投标保证金金额
 0元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城支行
投标保证金帐号
 101563010400666680000000002
计划开工时间
 2026年12月10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28年10月08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26-11-05
公告结束时间
 2026-11-10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3.5.1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内任意一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6年8月至2026年10月内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在投标截止日前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项目总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5.2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3.5.3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列为失信被执行人。3.6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3.7项目咨询机构其他管理人员要求:3.7.1本次招标为全过程咨询招标,本次招标对监理组的人员要求为:(1)监理组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1人,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监理组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监理组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符合扬建工(2011)36号、扬建工(2014)8号文件规定,且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主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专业要求为: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建筑力学、工程力学、建筑设计、建筑学、城镇建设、工程管理、施工管理、建筑装饰、装饰装潢、等相近或相关专业;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 1 人,专业要求:给水排水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测量工程、岩土工程、环境工程、材料工程、机械制造及自动化、设备安装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工程造价、工程监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人数5人;3.7.2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3.7.3 ESG咨询负责人:具备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公告信息

扬州数据产业园四期项目北区(GZ207地块)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数据产业园四期项目北区(GZ207地块)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扬州市数据局以扬数据投资备(2026)3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软件园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扬州软件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扬州数据产业园四期项目北区(GZ207地块)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东至曙光路,南至创智二路,西至杭李路,北至创智一路。

2.1.2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389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3610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86138平方米(包含地上计容面积约85659平方米,不计容面积约47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9970平方米。同步建设室外给排水,景观绿化、道路及强弱电等设施。

2.1.3项目建安投资:约65000万元

2.1.4咨询合同估算价:约385万元

2.1.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要求:730 日历天,具体与工程建设同步,并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如全过程咨询服务期延长,费用另行商议)。

2.2招标范围:扬州数据产业园四期项目北区(GZ207地块)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含以下内容:

①工程监理: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阶段、工程移交、调试及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

②项目管理:协助办理前期手续,项目建设过程中对各参建单位的监督履职,协助办理各专项验收、竣工备案直至取得不动产权证等所有手续办理;

③ESG咨询(水土保持(包括方案编制、监测))。

2.3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3.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师(土建)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并经投标人任命。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兼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管理负责人、ESG咨询负责人。

(4)各分项专业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

3.3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7)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

(8)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9)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10)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它要求:

3.5.1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内任意一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6年8月至2026年10月内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在投标截止日前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项目总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5.2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5.3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

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7项目咨询机构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3.7.1本次招标为全过程咨询招标,本次招标对监理组的人员要求为:

(1)监理组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1人,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注:监理组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必须经投标人任命,监理组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符合扬建工(2011)36号、扬建工(2014)8号文件规定,且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主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专业要求为: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建筑力学、工程力学、建筑设计、建筑学、城镇建设、工程管理、施工管理、建筑装饰、装饰装潢、等相近或相关专业;

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 1 人,专业要求:给水排水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测量工程、岩土工程、环境工程、材料工程、机械制造及自动化、设备安装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工程造价、工程监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

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人数5人;

3.7.2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

3.7.2ESG咨询负责人:具备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因公告模板设置原因,评标标准与细则请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公告附件栏查看招标文件第三章。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全过程咨询服务方案:25分

经济标:投标报价:27分

商务标:48分(其中:企业业绩:14分;企业信誉及获奖:16分;管理体系3分;项目组综合素质:15分)

评分项目

评审内容

分值(分)

评分标准

全过程咨询

服务方案

(25分)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全过程咨询服务方案进行评审。

2、全过程咨询服务方案总页数不得超过2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扣完为止。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纲评价

4

①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组织方案的项目组织架构;

②项目管理体系;

③拟投入的资源配置科学、合理、高效性;

④制度建设规划针对性。

项目管理服务方案

7

①项目管理整体方案;

②项目管理团队的组成;

③项目管理主要工作内容;

④项目管理工作流程及沟通对象;

⑤项目管理文件管理与编制要求。

工程监理服务方案

7

①监理大纲内容齐全、结构完整、重点突出、符合规范、针对性强;

②质量控制方案、进度控制方案、投资控制方案、安全控制方案、合同与信息管理方案、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协调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

③规范围挡、控制扬尘、治污减排、降低噪音等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控制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

④保修阶段监理方案针对性强、要点明确、措施得当。

其他服务实施方案

5

工作思路、工作方案、工作重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要求科学、合理、高效,针对性强。

服务承诺

2

服务内容、人员、响应时间承诺等。

企业综合素质

(33分)

企业业绩

14

1、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一个项目得2分,满分4分。(提供相应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相应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监理服务,有一个项目得2分,满分4分。(提供相应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相应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3、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业绩,有一项得3分,满分6分。(提供相应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相应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需有全过程咨询单位盖章)原件扫描件,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全过程业绩证明材料中,如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无全过程咨询单位盖章栏盖章的,须提供由项目建设单位出具的履约证明文件,证明其在该项目中承担并完成全过程咨询服务。)

注:1、上述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

2、如为投标人以往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全过程咨询业绩,仅认可联合体分工中相对应业绩。

企业信誉及获奖

16

1、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获得过设区市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设区市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如“建筑业先进企业、优秀监理企业”等表彰,有一项得1分,满分6分。(提供相应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发证或发文日期为准。)

2、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监理服务的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有一项得1分,满分2分。(提供相应合同原件扫描件及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的原件扫描件或官网查询公示的详细页面截图。缺一不得分,时间以发证或发文日期为准。)

3、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项目管理服务的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有一项得1分,满分2分(提供相应合同及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的原件扫描件或官网查询公示的详细页面截图。缺一不得分,时间以发证或发文日期为准。)。

4、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全过程咨询服务的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有一项得2分,满分6分。(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及针对全过程咨询服务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的原件扫描件或官网查询公示的详细页面截图扫描件。缺一不得分,时间以发证或发文日期为准)。

注:1、上述2-4项中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同一项目按最高奖项计分。

2、上述奖项均指人民政府颁发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授权颁发),如为授权颁发的表彰,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文件并上传授权文件原件扫描件,否则该表彰不予认可。

3、如为联合体中标获奖业绩,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相对应服务类别获得奖项计取。

管理体系

3

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内,得1分;

2、投标人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内,得1分;

3、投标人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内,得1分;

此项满分3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且认证范围应包含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项目组综合素质

(15分)

项目总负责人(2分)

2

项目总负责人2021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类似工程全过程咨询负责人的得2分,满分2分。(提供全过程咨询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其他人员

13

1、拟投入项目管理组人员至少配备2人:

项目管理组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项目组成员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本项满分4分。

   2、拟投入监理组人员至少配备9人: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监理组成员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每有1人得1分,满分3分。本项满分5分。

3、拟投入其他服务组人员至少配备2人:

    其他服务组成员(不含负责人)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的得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本项满分4分。

全过程咨询报价

(27分)

投标报价

27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若7家≤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1个最高价和1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2个最高价和2个最低价)

(1)各有效投标报价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 ;

(2)招标人确定的招标控制价为B ;

(3)权重系数为K, K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

K 值取值范围为10%、15%、20% ;

评标基准价=A×K+B×(1-K)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27分,每偏差-1%扣0.1分,每偏差+1%扣0.1分,百分率不足1%部分时用插入法计算分值,保留两位小数。

说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1 月5日至2026年11 月10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6.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26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其他要求

8.1本项目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下载。技术人员联系方式:4009980000。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发布。

9.2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 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扬州软件园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西路268号新辰大厦7楼

联系人:    曾玉叶            联系人:高中翠

电话:    13405559322  电话:    13270572163        

传真:  项目负责人:高中翠

邮编: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225000

电子邮箱:1042992356@[链接]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城市建设监管中心

联系电话:0514-87903751

10.3异议渠道

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本项目异议、投诉处理执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 号)文件。异议受理联系人:高中翠 联系方式:13270572163,通讯地址:扬州市文汇西路268号新辰大厦7楼;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
联系人
 曾玉叶
传真
电话
 13405559322
邮编
 225000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西路268号新辰大厦7楼
联系人
 高中翠
传真
电话
 13270572163
邮编
 225000
E-mail
 1042992356@[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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