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CLF0125ST01ZC55
二、项目名称:汕头市潮阳区看守所民警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汕头市潮阳区看守所民警食堂餐饮服务):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广东厨匠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汕头市龙湖区金涛庄西区27座112铺面 | 1,804,04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汕头市潮阳区看守所民警食堂餐饮服务):
服务类(广东厨匠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1 | 餐饮服务 | 汕头市潮阳区看守所民警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 按招标文件执行 | 按招标文件执行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天内完成进场和交接工作,服务期为自进场交接之日起1年。(合同期满的最后一个月由采购人对中标人服务质量进行考核,服务质量合格且双方无异议的情况下可续签合同,最多续签两年) | 按招标文件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钟林(采购人代表)、姚庆伟、韩飞、傅润之、赖妙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以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按照下述规定的“服务类”费率标准下浮20%计费。货物类计算基数对应的费率标准:100万元以下 1.5%;100~500万元 1.1%;500~1000万元 0.8%;1000~5000万元 0.5%;5000万元~1亿元 0.25%;1~5亿元 0.05%;5~10亿元 0.035%;10~50亿元 0.008%;50~100亿元 0.006%;100亿以上 0.004%。服务类计算基数对应的费率标准:100万元以下 1.5%;100~500万元 0.8%;500~1000万元 0.45%;1000~5000万元 0.25%;5000万元~1亿元 0.1%;1~5亿元 0.05%;5~10亿元 0.035%;10~50亿元 0.008%;50~100亿元 0.006%;100亿以上 0.004%。例如:某货物招标中标金额/采购预算为人民币85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1.1%=4.4万元(850-500)万元×0.8%=2.8万元合计收费=(1.5+4.4+2.8)×(1-20%)=6.96万元 |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1 | 汕头市潮阳区看守所民警食堂餐饮服务 | 1.714585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汕头市潮阳区看守所民警食堂餐饮服务):
|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
| 广东厨匠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50.20 | 30.00 | 15.00 | 95.20 | 1 | 1 |
| 广东中美膳食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5.80 | 29.00 | 14.87 | 89.67 | 2 | 2 |
| 深圳市中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3.00 | 30.00 | 14.74 | 87.74 | 3 | 3 |
| 广东华膳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9.60 | 8.00 | 14.95 | 62.55 | 4 | - |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公告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
地 址:汕头市潮阳区文光街道中华路278号
联系方式:0754-838831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韩江路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大楼4楼(汕头分公司)
联系方式:0754-872909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宇佳
电 话:0754-87290928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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