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635-202604GC0008)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市骨科医院陇海院区脊柱楼一层急诊科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单位自筹,招标人为郑州市骨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郑州市骨科医院陇海院区脊柱楼一层急诊科改造项目;
工程地点:郑州市二七区陇海中路57号郑州市骨科医院脊柱脊病医院1层;
工期:45日历天;
工程内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法律规范和行业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满足国家现行施工规范标准及验收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4信誉要求:最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负责施工的工程项目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等问题(提供承诺函);(实际营业年限不足三年者,以实际营业年限为准);
3.5社保纳税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社保、纳税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缴纳社保、纳税相关证明材料);
3.6 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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