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中诚网络拍卖公告
受新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委托,我公司定于2025年11月20日10:00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对新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拟处置的房地产共2项进行公开拍卖(采用网上竞价的方式选定成交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信息
(一)标的状况:新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拟处置的房地产共2项(整体拍卖),总建筑面积1766.45平方米,评估价值为人民币970.651万元,人民币大写:玖佰柒拾万陆仟伍佰壹拾元整。该2项房地产,均为独栋沿街楼,标的物详情如下:
1.向阳路中段独栋四层沿街楼,不动产权证证载权利人为新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不动产权证号为鲁(2023)新泰市不动产权第0000625,坐落于新泰市城区向阳路1幢号,权利性质为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商业服务业,证载宗地面积282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660.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起止时间为2015年1月20日起至2050年7月21日止,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共4层,房屋竣工时间为2000年。
2.东周路中段独栋六层沿街楼,不动产权证证载权利人为新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不动产权证号为鲁(2023)新泰市不动产权第0000595号,证载坐落为新泰市机关服务中心2幢号,实际现坐落为新泰市东周路中段,权利性质为出让/市场化商品房,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商业服务业,证载宗地面积 232.2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1105.9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起止时间为2015年7月21日起至2051年11月18日止,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共6层,房屋竣工时间为2002年。
(二)起拍价:人民币970.651万元,人民币大写:玖佰柒拾万陆仟伍佰壹拾元整;保证金:人民币220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佰贰拾万元整。
(三)展示时间、地点: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9日15时止,在标的物所在地集中踏勘,竞买人需提前联系泰安中诚拍卖公司。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并具有相应的资金,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自然人报名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单位报名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委托报名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本场拍卖会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不符合本公告竞买资格要求参与竞买报价的,或未按规定联系泰安中诚拍卖公司提交资料的,不得参与报名。
2.竞买人可自2025年10月30 日至2025年 11 月19日15:00前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未注册用户在“电子化交易”栏目中办理“主体登记”,已注册用户在“电子化交易”栏目中“电子交易平台”登录报名、缴纳保证金,并凭交款单、相关资料自行到泰安中诚拍卖公司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未经泰安中诚拍卖公司资格审查参与竞价的,视为竞买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责任。
3.竞买人应按要求及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缴款人必须与注册竞买人姓名(名称)一致。
三、竞买工作流程
1.竞价报名
公告时间:2025年10月30 日至2025年11月 19 日
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界面登录方式:见网站“精细化服务→国有产权→我是竞买人”中的《产权竞买人-新版操作手册》、《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竞买人》。
2.网上竞价交易须知的获取
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后,凭交款单、相关证件联系泰安中诚拍卖公司办理竞买手续。
3.缴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20万元,人民币大写:贰佰贰拾万元整。
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形式:竞买人必须采取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交纳,不接受银行ATM现金存款转账、柜台现金存款和支付宝等方式缴纳保证金。
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交易中心账户到账时间为准):2025年11月 19 日15:00前。
户名、开户银行、保证金缴纳账号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账号。
网上报名系统保证金界面登录方式:见网站“精细化服务”栏目中的“国有产权”-“我是竞买人”-《产权竞买人-新版操作手册》。
4.增价幅度及竞价起始时间
增价幅度:人民币5万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
竞价时间:2025年 11 月 20日10:00—10:30
竞价结束前30秒,系统自动转入限时竞价阶段。
限时竞价阶段:网上竞价系统以30秒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30秒内任一参加网上竞价的竞买人有新的报价,网上竞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再顺延30秒,所有参加网上竞价的竞买人均可继续报价。在30秒倒计时期间没有竞买人进行报价,网上限时竞价结束,同时系统显示最高报价、起始价及竞价结果,报价最高且符合竞买资格要求的竞买人为成交人。
四、重要提示
1.本次交易标的竞买人未取得本公告要求的竞买资格参与竞买报价的,或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竞买保证金将一律不予退还。
2.因未及时办理会员注册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或未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竞买人须承诺,在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经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竞价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竞价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中标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
4.标的以现状进行整体拍卖,其数量、质量、有效期、面积等以移交时现状为准,委托人、拍卖人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竞买人参考,不作为移交标的的依据。
5.竞买人在公告期内,务必亲自实地看样,详细了解拍卖标的的数量、质量、有效期、面积等全面情况。委托人不作详细清点及区分,系将拍卖标的以资产包的形式整体拍卖,故此,在竞买人现场查验后至拍卖标的移交成交人期间,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拍卖标的不承担毁损、灭失风险以及 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及风险,并自愿承担一切有关责任。
6.成交人自成交之日起五日(自然日)内交清全部价款,拍卖会前交付的竞买保证金中的人民币贰佰万元(¥2000000.00)自动转为成交拍卖款,剩余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00)作为履约保证金,待成交人办理完毕全部手续后退回到买受人指定账户。
成交人持《成交确认书》及交款手续与委托人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及《交接确认书》,《交接确认书》一经签订即视为委托人向成交人全面履行了移交拍卖标的的义务。
成交人如未按时全面履行上述每一事项,每超出一日应按照总成交价款的千分之三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自成交之日起5日内未交齐成交价款即视为成交人悔拍,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委托人或拍卖人损失的,成交人还须承担赔偿责任。
7.成交人与委托人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交接确认书》及交清所有款项后可向委托人提请标的物相关文档的交付。因标的物的交付、物权实现、产权过户等风险及产生的所有税、费(含委托人应缴纳的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成交人不得以拍卖标的数量、质量、有效期、面积等与实际查验不符为由退还拍卖标的,否则将视为悔拍,委托人有权要求成交人赔偿损失,以及追究成交人其他法律责任,且成交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买人须承诺,应遵守国家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及委托人的各项管理规定。
8.自竞买人现场查验后至拍卖标的移交成交人期间,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拍卖标的不承担毁损、灭失风险以及瑕疵担保责任;移交后,拍卖标的毁损或灭失的由成交人承担全部责任;拍卖成交后,在成交人逾期交款或拒不接受交付等情况下,拍卖标的物毁损或灭失的风险自成交日起仍由成交人承担全部责任。
9.未成交者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五、联系方式
泰安中诚拍卖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新泰市开发区富山路61号
联系电话:15153823327 18366657598
监督电话:0538-7211885
监管部门:0538-7222051
泰安中诚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0日
附件: 产权竞买人-新版操作手册2025-02-26.pdf 附件: 最新营业执照.jpg 附件: 批准证书.jpg 附件: 产权交易项目登记表.pdf 附件: 委托拍卖合同.pdf 附件: 信用承诺书.pdf 附件: 向阳路不动产权证.pdf 附件: 东周路不动产权证.pdf 附件: 评估报告1.pdf 附件: 评估报告2.pdf 附件: 批复文件.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