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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海林市2024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项目施工水泥采购公告

牡丹江市 其他 2025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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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海林市2024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项目施工水泥竞价采购。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海林市2024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项目施工水泥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0222HW20252612

1.3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1.4采购预算:964920.00元(大写:玖拾陆万肆仟玖佰贰拾元整)

1.5资金落实情况:未落实

1.6采购(服务/建设)内容:

物料名称:水泥,型号:P.O42.5(散); 计量单位:吨;

数量:2244吨;预估单价:425元/吨;预估总价:964920.00元;

验收方式:过磅

备注:本项目以上水泥报价含税、不含到场运费,税率为13%;以上水泥是经过具备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并附有检验合格证明的产品,且其质量应符合现行GB 175-2017《通用硅酸盐水泥》的规定。

1.7交货地点(服务地点/建设地点):按采购人要求时间送达指定地点。

1.8交货期(服务期/建设工期):按照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暂定时间区间为2025年8月2日-2025年12月31日。逾期未按规定时间交货的,超过一天加收一天违约金,每天违约金为货款总额的1%计算,上不封顶。

1.9付款方式:支付方式为电汇,本次采购无预付货款,采购人根据项目计量款及货物到场情况分批次付款。

(1)货款的支付流程:双方严格按“签订合同、增加供应商、财务结算、提供收据和发票、资金计划和支付审批、款项支付”的流程执行。未达到管理流程规定的,甲方暂不付款。资金支付前,须同时满足下列前提条件:

A.保证合同供应商名称、合同银行帐户名称、甲方账面供应商名称、发票供应商名称保持一致。

B.甲方取得供应商提供的收据,收据收款信息必须与合同一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C.业主对甲方已进行计量、工程价款已拨付到位,并且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了符合要求的物资及各种原始质量证明文件、技术资料及服务。

(2).货款的支付时间:甲方将根据双方结算进度和乙方按结算数据提供对应的发票情况,以及业主计量、拨款时间、进度情况,确定付款时间。特殊情况下,当业主未能及时支付甲方工程进度款时,甲方延期支付货款,乙方应予理解,并免除甲方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

(3).货款的支付方式:甲方可以选择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信用证等多种付款方式。每月20日为结算日,双方办理结算,本年度内最多支付结算金额的80 %。所有货款(含各种保证金)已包括资金成本,合同约定付款期限内不再计算利息。

1.10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

1.11验收

1.11.1每批物资发运时,应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产品交货时,采购人按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进行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重量等进行核对,成交供应商应保证上述质量证明文件与实际到货物资一致。

1.11.2数量验收:按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清单及质量证明文件对数量、外观、规格型号、重量等进行核对及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出具材料验收签认单,此单据不作为判定质量的依据。

1.11.3质量验收:采购人按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进行抽样检验,待采购人检验合格后材料验收签认单方可作为成交供应商结算凭证。采购人抽样检验合格不能免除成交供应商对所供应物资承担的质量责任。若经检验不合格,成交供应商应在7日内无条件退货并更换合格物资及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更换供应商。

1.11.4验收和试验主体:物资运输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人认可的单位接收质量证明文件,并对物资进行验收和试验,详见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1.11.5验收异议时限

1.11.5.1采购人在验收中如发现物资的品种、型号、规格等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物资的同时,自收到物资后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异议后,应在2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即视为默认采购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1.11.5.2采购人在验收中如发现物资的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物资的同时,自收到物资后3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异议后,应在2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即视为默认采购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1.11.6验收异议处理

1.11.6.1在异议期间,采购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1.1.6.2采购人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物资之日起30日内未通知成交供应商的,视为物资符合约定。

1.11.6.3.验收如发生争议,由双方认可具备专业资质的检验机构按国家检验标准和方法,对物资进行检验。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2.2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2.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竞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4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2.5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2.6意向供应商风险等级为低,以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查询结果为准,如风险等级不为低,不得参加本项目。

2.7意向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2.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价。

2.9需配合采购人开展配合比的相关工作,并提供技术指导。

3意向供应商报名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7月26日09时00分至2025年7月29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在“黑龙江省阳光采购平台网站(http://www.ljygcg.com/)本次竞价公告中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意向供应商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的要求:意向供应商须将符合采购公告第2.1-2.7中要求的各项材料制作成规范的资格文件(资格文件需逐页加盖公章),上传至黑龙江省阳光采购平台(资格文件名称为:企业名称+项目编号)然后以邮件形式(PDF版)提交,邮箱:754078675@qq.com。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7月26日09时00分至2025年7月29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5.2报名时需将以上5.1中要求的各项材料压缩在一个压缩包内(压缩包名称为:企业名称+项目编号)并上传。

注:此次报名过程中,需要意向供应商报送样品至采购人处,以备采购人审查。采购人可对样品的质量、材质、做工等方面进行初验,只有通过采购人样品初验并合格的供应商方能参与竞价,未通过样品初验的或未报送样品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后续中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供货,且产品质量应不低于送样质量。对于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对其供应产品进行抽检,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中标供应商应按要求迅速调整,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应予以赔偿。

报送样品时间:2025年7月26日09时00分至2025年7月29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林市海烟路俪莱小区822号

联系人:陈亮

电话:18145680706

6系统使用费

6.1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方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6.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6.3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6.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不能参与竞价。(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7采购保证金(如有)

7.1采购保证金金额: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7.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7月29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7.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获取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8响应文件的递交与审查

8.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7月29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8.2响应文件审查时间:2025年7月29日08时30分至2025年7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8.3递交响应文件的方式:以邮件形式(PDF版)提交,邮箱:754078675@qq.com。

8.4其他:采购人对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逾期发送的或者未发送至指定邮箱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9确定进入网络报价环节供应商

采购人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入网络报价环节。

10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

10.1竞价方式:通过采购平台电子竞价系统参与在线竞价(一次报价)

10.2竞价时间:2025年7月29日09时00分至2025年7月29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

10.3其他: 本项目为总价报价,报价上限为964920.00元。

11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13其他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请各位意向供应商仔细阅读竞价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

14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道里区城安街39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814568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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