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职业教育能力提升科技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期)施工全过程造价审核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fycg202510-0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凤阳县职业教育能力提升科技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期)施工全过程造价审核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我公司为总公司投标,在安徽地区成立了分支机构并且将人员注册在安徽分支机构,请问本次投标人员是否可以用注册于分公司的人员并提供分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回复:分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予以认可。
2、招标文件第37页至第39页“投标人业绩(资信打分)”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资信打分)”,请问我单位出具的工程审计报告没有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如提供工程审计报告及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定案表是否满足本项对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要求?
回复:招标文件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的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指投标人作为跟踪审计单位(或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出具的经建设单位认可的工程审计报告主要页面。工程审计报告未加盖建设单位公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予认可。
3、投标报价最高限价基本服务费费率为1.40%(可竞争),请问基本服务费费率可以填写零和负数吗?
回复:基本服务费费率不得为零为负,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4、商务标“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服务/货物采购品目名称”、“品牌、型号”、“原产地及生产厂商”,请问这三项内容分别填写:凤阳县职业教育能力提升科技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期)施工全过程造价审核、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是否可以?
回复: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涉及到的服务如某项无法填写的,可填入“/”。
5、请问本项目项目组成员中可否为退休人员?
回复:不接受退休人员投标,项目组成员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项目组成员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或投标单位提供承诺已为上述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社保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凤阳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惠政路与西华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0550-2225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明中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府城镇凤凰路西侧
联系方式:18855166293、132671956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工、汪工
电话:18855166293、1326719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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