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川县森林道路改造升级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T0000G250922001001(HTCL-ZB-25218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桦川县森林道路改造升级一期项目已由桦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桦发改发(2025)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桦川县林业和草原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桦川县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桦川县横头山林场和老平岗林场。
建设规模:项目路线总长88.379km,设涵洞35道,均为钢筋混凝土圆管涵;平面交叉46处;路基土石方数量314.463千立米,不良地质处理0.36千米,水泥混凝土路面278.528千平米,排水防护圬工26.22百立米,防火看护房4座。
项目总投资:8528.0101万元。
计划工期:340日历天。项目预计2025年10月25日启动建设,2026年9月30日建设完成。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部内容,满足项目使用功能。
本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73030776.10元。其中:勘察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1300000.00元,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71730776.1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格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及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含丙级)以上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
3.1.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提供投标人为项目经理近3个月(2025年6月至2025年8月)连续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社保网站截图或加盖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文件);
3.1.4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证书;
3.1.5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3.1.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项目需要及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发包人可根据工程需要,要求承包人增派相关专业人员,及时完成建设任务。
3.1.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和税收违法黑名单;
(2)投标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近三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行为【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有判决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犯行贿罪的情形】。
注: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信誉要求承诺。
3.1.7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上述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经依法评标、定标,成为工程总承包单位);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1.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3.1.7条及3.1.8条规定的评审方式为投标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3.3技术成果经济补偿:不补偿。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请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EF%BC%89%E8%BF%9B%E8%A1%8C%E7%94%A8%E6%88%B7%E6%B3%A8%E5%86%8C%E3%80%81%E5%8A%9E%E7%90%86%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4%BD%BF%E7%94%A8%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7%99%BB%E5%BD%95%E2%80%9C%E9%BB%91%E9%BE%99%E6%B1%9F%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D%91%E2%80%9D%E4%B8%8A%E7%9A%84%E2%80%9C%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2%80%9D%EF%BC%8C%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E4%B8%8B%E8%BD%BD%E6%97%B6%E9%97%B4%E4%B8%BA2025%E5%B9%B49%E6%9C%8823%E6%97%A512%E6%97%B600%E5%88%8600%E7%A7%92%E8%87%B32025%E5%B9%B49%E6%9C%8828%E6%97%A517%E6%97%B600%E5%88%8600%E7%A7%92%EF%BC%88%E5%8C%97%E4%BA%AC%E6%97%B6%E9%97%B4%EF%BC%8C%E4%B8%8B%E5%90%8C%EF%BC%89%EF%BC%8C%E9%80%BE%E6%9C%9F%E5%B9%B3%E5%8F%B0%E4%B8%8D%E5%8F%AF%E4%B8%8B%E8%BD%BD%E3%80%82%3C/p%3E%3Cp%3E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操作手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6日9时00分
6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直接票决定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中共桦川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
招标人:桦川县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晏羽翔
电话:0454-382011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吴罡、孙玉宝
电话:0451-82364726
电子邮箱:longzhao2115@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