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黄县二都镇高山饰面用花岗岩开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赣建茂新招字[2025]第1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黄县二都镇高山饰面用花岗岩开采项目已在宜黄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登记,项目统一代码:2020-361026-30-03-048533。招标人为江西省茂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宜黄县二都镇高山饰面用花岗岩开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宜黄县二都镇高山饰面用花岗岩开采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项目地点: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
3、建设规模:宜黄县二都镇高山饰面用花岗岩开采项目,包括厂房建设、设备采购、矿石开采、运输等(具体以实际建设内容为准)。
4、工程投资:本项目工程总投资约119214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99345 万元。
5、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工程设计、施工、开采、运输、采购、调试、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内容(需按照建设单位需要及时开采矿石及运输至指定位置)。
5.1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后续现场配合服务,详见设计任务书;
5.2工程施工招标范围:经招标人认可及通过审核的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包 括本项目中配套设施工程建设、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以及按照建设单位需要及时开采矿石及运输至指定位置;
5.3工程采购招标范围:与本工程相关的设备、材料的采购,采购的内容由建设单位按需求制定,采购材料的工程量清单及品牌需报经招标人审定同意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情况合理调整采购内容及范围。
6、工期要求:
计划总工期365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作工期150日历天,施工工期3500日历天(其中建设期7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7、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行业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釆购要求的质量标准:购置的设施设备、材料等必须符合国家的规定和招标人要求。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9、设计补偿: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补偿;
10、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组成联合体的所有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企业资质类别及资质等级:
(1)设计资质(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设计单位):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资质之一;
①建材行业(非金属矿及原料制备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②建材工程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需具备以下资质: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3、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即施工负责人,由牵头单位拟派)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矿业工程,不含临时执业,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或有变更记录)应与投标人一致)资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如为联合体,设计单位拟派):具备矿业类或地质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矿业工程,不含临时执业,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或有变更记录)应与投标人一致)资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施工负责人可与项目总负责人为同一人;
(4)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检)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检)员持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其中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有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信用承诺: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