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明溪县胡坊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明溪县胡坊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三明市农业农村局文件以明农(2025)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明溪县胡坊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明溪县胡坊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大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5年明溪县胡坊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5年明溪县胡坊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明溪县胡坊;
2.2 工程规模:工程总投资600万元;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2025年明溪县胡坊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修建渠道7条,总长977米。修建农沟2条,总长465米;修建暗管8条,总长476米。修建农沟2条,总长465米。修建暗管8条,总长476米。跌水7座;放水口31个;量水堰2座:排水涵管铺设112米;跨渠盖板12处;盖板涵洞1座。建设田间道12条,总长3170米。错车道5处;交汇口8处;回车道4处;下田坡道36处。修建护岸13条,总长2077米。新建项目公示牌1座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等内容;
2.5 最高控制价:5138015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元(含暂列金/元,暂估价/元及其他项/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25)、《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SL/T631.1-2025~SL/T631.4-2025)、《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 (闽农建函〔2021〕735号)等规范、文件合格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365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1日08时至2025年9月6日18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mwz/%EF%BC%89%EF%BC%88%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8A%95%E6%A0%87%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5%90%8D%E7%A7%B0%E3%80%81%E7%BD%91%E5%9D%80%EF%BC%89%E4%B8%8B%E8%BD%BD%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22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mwz/%EF%BC%89%EF%BC%88%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8A%95%E6%A0%87%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5%90%8D%E7%A7%B0%E3%80%81%E7%BD%91%E5%9D%80%EF%BC%89%E9%80%92%E4%BA%A4%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mwz/%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p%3E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2日。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98000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 ?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下同)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提交,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电子保函应由具备开展工程担保业务能力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开具,办理电子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电子保函文件应符合《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保函文件格式标准》,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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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胡坊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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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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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胡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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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36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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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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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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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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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18659437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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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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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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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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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大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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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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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新大路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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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365200
|
联系人:
|
张璐,
|
电子邮箱:
|
13888731@qq.com
|
电话:
|
15860880701,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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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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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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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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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mwz/%3C/p%3E%3Cp%3E | ||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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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8503300;0598-8883026;18065792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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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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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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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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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雪峰镇河滨北路269号市民服务中心八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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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98-2866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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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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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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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明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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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98-8753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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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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