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宝鸡市凤翔区南指挥镇中学校舍整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13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中赞招字(2025)第0912号
项目名称:宝鸡市凤翔区南指挥镇中学校舍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7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宝鸡市凤翔区南指挥镇中学校舍整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7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69801.59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教育用房施工 | 校舍整修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7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凤翔区南指挥镇中学校舍整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及《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7)《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8)《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1)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者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凤翔区南指挥镇中学校舍整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格及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B证),为本单位在职注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及(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及本单位近一年六个月社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连续三个月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10)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1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24日 至 2025年09月29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13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线上电子文件递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0月13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