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202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二标段招标公告 | ||||||||||||||||||
工程编号 | GYFNYGC2026100001 | |||||||||||||||||
工程名称 | 高邮市202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高邮市农业农村局 | |||||||||||||||||
代理机构名称 | 扬州市科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政府投资 | |||||||||||||||||
工程地点 | 高邮市汤庄镇、卸甲镇、临泽镇、送桥镇等 | |||||||||||||||||
工程规模 | 项目规模约5.8万亩,总投资额约14500.00万元最终以省厅下达的2027年度实际建设任务为准,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灌溉泵站、机耕桥、渠道、渡槽、涵洞、道路、土地平整、田间配套建筑物等。 | |||||||||||||||||
标段具体信息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方式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计划发包时间 | ||||||||||||||
| GYFNYGC2026100001001002 | 高邮市202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二标段 | 公开招标 | 128 | 2026-11-15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26-10-12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元 | |||||||||||||||||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 见招标文件 | 投标保证金帐号 | 见招标文件 | |||||||||||||||
计划开工时间 | 2026年11月15日 | 计划竣工时间 | 2027年01月13日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6-10-12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6-10-19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高邮市202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二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邮市202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江苏省农业农村厅以《关于做好202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入库工作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邮市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高邮市202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高邮市临泽镇、送桥镇 2.1.2 工程规模:项目规模约2.8万亩,总投资额约7000万元,最终以省厅下达的2027年度实际建设任务为准,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灌溉泵站、机耕桥、渠道、渡槽、涵洞、道路、土地平整、田间配套建筑物等。 2.1.3 估算价:约128.00万元(费率1.80%)。 2.1.4 勘察设计周期要求为:60日历天。 具体时间节点要求: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提供完整的初步设计材料报审稿(通过县级初审后报市级审查);初步设计经市级评审获批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并完成修改,满足编标招标要求;服务周期包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等阶段,以及其他需要勘察设计单位配合完成的所有工作的时间,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2.1.5 其他:高邮市202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分2个标段同时进行招标,其中标段一:高邮市汤庄镇、卸甲镇;标段二:高邮市临泽镇、送桥镇;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项目2个标段投标,并按开标、评标顺序,在先开的标段中已中标的投标人继续参加后开标段的报价评审及得分计算,但在其后的标段中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若中标候选人因被投诉或质疑而取消中标资格的,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不因此重新排序,且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2招标范围:高邮市202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二标段初步设计编制【包括初步设计报告、规划布局(含实地踏勘、地块图斑比对衔接、地块种植现状核实、规划工程是否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审查、做好部门规划衔接等,并形成位置图、现状图、规划图及投资明细表)、工程设计图纸、设计概算等】、按规范开展必要的勘察(包括设计所需要的所有勘察、测量)工作并出具勘察报告、编制实施计划、负责后续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技术交底、项目调整、招标节余资金增做工程、设计变更方案编制及必要的补充勘察、核对竣工图编制、参与四方验收、县级验收、提供技术指导、咨询等需要设计单位配合完成的所有工作。注:已开展勘察设计形成初步成果但2027年度未被立项的,下年度初步设计编制继续由该中标勘察设计单位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且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下列勘察测量资质类别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下列设计资质类别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满足以下要求:①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满足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近3个月(2026年7月至2026年9月)中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劳务合同。 3.3.2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的任何一个成员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该联合体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处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予以公示。 3.3.3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4根据扬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扬农传【2025】39号)相关规定,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因存在围标、串标、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或一定期限内被限制投标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的或被限制投标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否则一经发现中标无效,如果中标签约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可解除合同,且须承担相关责任(提供承诺书)。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工作内容有明确分工的,资质等级按分工划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符合条件的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 (7)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人的人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9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7.0 系统; 4.3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04日10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请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公告附件栏具体查看。评标办法:(一)投标报价:52分;(二)技术方案:28分;(1)现状调查分析:3分,(2)勘察方案:4分,(3)设计方案:4分,(4)进度保障措施:4分,(5)质量保证措施:4分,(6)投资控制措施:3分,(7)重点、难点分析:3分,(8)后续服务工作安排及承诺:3分;(三)商务部分:20分; (1)投标人业绩:2分,(2)项目负责人素质:2分,(3)项目组成员配置:16分。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具体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邮分中心网上发布。 9.2 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 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投标人已完成 CA 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 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各投标人网上登录平台端口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响应方登录”进行相关投标活动 ( http://223.113.107.9:9006/TPBidder/memberLogin?type=tbr5), 技术人员联系方式:0514-82087167。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http://[链接])下载。 10.联系方式
11.备注 潜在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在法定时限内行使异议或者投诉的权利。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联系人:华工;联系电话:15052573436;通讯地址:高邮市屏淮南路与翰林路交叉口东南角;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扬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2026年10月12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文游中路173号 | 联系人 | 万先生 | |||||||||||||||
传真 | 电话 | 18262437798 | ||||||||||||||||
邮编 | 225600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高邮市屏淮路与翰林路交叉口 | 联系人 | 华工 | |||||||||||||||
传真 | 电话 | 15052573436 | ||||||||||||||||
邮编 | 225600 | E-mail | 754862454@[链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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