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基因分析仪(国家卫健委艾滋病防治重点实验室)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00066
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基因分析仪(国家卫健委艾滋病防治重点实验室)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150000
最高限价(元):11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品目1:基因分析仪 1台 国产 国家卫健委艾滋病防治重点实验室
一、主要技术参数
1、检测种类:耐药位点检测、基因分型检测、微卫星不稳定检测、肿瘤突变检测、染色体非整倍体检测、基因片段缺失检测、融合位点检测、HLA配型检测、线粒体检测、人类身份识别鉴定和病原微生物多重检测。
▲2、检测通道:≥8通道毛细管系统。
3、激光:≥500nm单波长固态长寿激光电源,采用标准电源供电,激光功率稳定。
★4、荧光分析功能:≥六色荧光分析能力,实时检测。
▲5、可同时检测至少8个样品,平均每组运行时间不超过35min,平均每天可以处理至少250个样品。
▲6、测序功能:单次测序长度至少可达到850bp。
7、片段分析:检测DNA样本可获得完整、清晰的分型图谱。
▲8、进样方式:全自动进样,兼容2块96孔板普通板或2块96孔板快速板和8联排管等。
9、操作模式:自动灌胶、上样、电泳分析、检测及数据分析,无需人工干预。
10、光路(反射镜/棱镜分光)使用多重组合棱镜系统,并采用激光双束激发装置。
▲11、分光方式采用透射式光栅;采用半导体制冷低噪声CCD系统检测全波长光谱。
12、样品编表智能化:染料集、运行模式、优先级、光谱校正标准,调整时可按运行组自动更改;支持优先级自动填充并可调;支持已运行样品表自动重命名后运行。
13、仪器状态监控:样品盘检测状态可实时显示在检、已检、待检测运行组;可实时监控仪器激光、恒温箱、高压电源、CCD相机温度、环境温度等。
14、支持至少四色光谱校正,校正参数检验标准可调;具备自动和手工分析功能;支持市面上基因分析仪数据格式;可用于数据的分析、显示、编辑、保存和打印;片段分析软件可用于基因分型、等位基因判定、片段分析和SNP分析。
▲15、双系统设计,安装不低于Windows 10操作系统和Linux银河麒麟V10操作系统。支持中英文操作界面。
16、数据采集软件和数据分析软件适配双系统,保证在任一系统下,仪器都能独立的完成检测工作。
▲17、毛细管长度:可支持≥2种长度毛细管,包括但不限于36cm和50cm毛细管。
▲18、需为自主研发产品,并提供自主研发凭证。
▲19、仪器生产厂家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必须包含“基因分析仪”或证书认证范围内的仪器种类包含“基因分析仪”。
▲20、仪器生产厂家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必须包含“基因分析仪”,或证书认证范围内的仪器种类包含“基因分析仪”。
二、配置
1、基因分析仪主机1台。
2、数据采集软件1套。
3、数据分析软件2套。
4、配套控制系统1套。
5、HIV基因检测分析管理系统1套。
6、安装耗材包1套(包含:缓冲液28ml 1瓶、高分子分离胶7ml 2瓶、甲酰胺7ml 1瓶、毛细管阵列组50cm 1套、光谱校准试剂(6色)50ul 1瓶、Orange-600 50ul 1支、DS-33光谱校准试剂盒10ul 1支)。
三、售后服务
★1、整机免费质保5年。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到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
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9日15时30分至2025年07月1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8月0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 363号。2.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3.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提交至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55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024-832832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联系方式:024-86803737
邮箱地址:liaoningshangyu@126.com
开户行:光大银行沈阳皇姑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承明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7581018800024251300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少伟、郭晓川、张田田、尚彬、刘金霞、刘娟娟
电话:024-86803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