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美一村(二期)拆迁安置房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咨询采购公告 | ||||||||
| 1 | 项目名称: | 新美一村(二期)拆迁安置房项目 | ||||||
| 2 | 项目概况: | 新美一村(二期)拆迁安置房项目位于新湖街道位于新湖街道西光月二路与光侨北路交会处的西南角,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安置用房32900平方米、幼儿园3800平方米、托育机构600平方米、配套商业用房3850平方米、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室外及其他配套工程等。 | ||||||
| 3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 ||||||
| 4 | 发包工作内容: | (1)完成本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报告编制工作,应提供全面、真实的评估报告所需资料,并承诺对评估报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2)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补充及完善工程场地地质灾害评估报告书;(3)承办工程场地地质灾害评估报告书评审会和中间成果汇报会,提供相应会议材料,并承担与此相关的全部费用;(4)与相关政府部门以及公共事业管理部门或企业就本工程场地地质灾害评估报告书审查、评估、审批、审计、备案和专业咨询等工作进行联系和协调,并承担与此相关的全部费用;(5)与勘察设计监理等咨询单位就本工程场地地质灾害评估进行协调和沟通,协助勘察设计单位工作,并达成一致意见;(6)与本工程场地地质灾害评估报告书工作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 | ||||||
| 5 | 截止时间: | 2026年1月20日 18:00 | ||||||
| 6 | 报价方式: | 浮动报价 | 控制价140000元,报价上限为控制价下浮20.0%,即112000元 | |||||
| 7 | 定标方法: | 票决法 | ||||||
| 8 | 结算方式: | 根据(预算价编制依据)计费文件的规定计取,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最高限价14万元。最终结算价以相关审核机构审核结果为准。 | ||||||
| 9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光明区 | ||||||
| 10 | 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 (1)企业资格要求: 具有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11 |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2)包含企业营业执照、《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请下载附件,并按要求填写且加盖公章)、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符合资格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如有)、近3年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不超过5项)(格式自拟,须体现合同名称、金额和签订时间)和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为合同关键页,应体现合同封面、甲乙双方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和概况、服务工作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和甲乙双方签章等内容); 3)项目服务方案(内容可以参考为质量保障措施、项目重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或合理化建议、投入服务配套的设施情况、拟派本项目服务人数、服务人员素质等); 4)报价书(请下载附件,按要求填写后加盖公章)。 (2)编制要求:截止投标时间前,投标单位可递交本工程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所有资料须均须投标单位盖章,且扫描合并成一份PDF文件)。 (3)递交方式:发送至gwsqqb@szgm.gov.cn政务邮箱,电子投标文件命名格式:(工程名称)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 ||||||
| 12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吴工 | 联系电话: | 0755-88212523 | ||||
| 13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深圳市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深圳市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深圳市光明区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近3个月内(从投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季度(阶段)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近3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被光明区建筑工务署最终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6)近2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7)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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