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临沂凤鸣湖实验学校建设项目总体设计服务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临沂沂河新区教育体育和卫生健康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该项目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服务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临沂凤鸣湖实验学校建设项目总体设计服务,项目位于沂河新区相公街道科创新城片区昆明路与道台街交汇处西南。总占地面积48611.1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878.49平方米,总投资约2.3亿元,主要建设教学综合楼、报告厅、食堂、风雨操场、宿舍、门卫等配套设施。设计费约175万元。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整个项目的土建设计、人防设计、园林绿化设计、室外管网设计、室内精装设计、智能化设计等,包括方案及施工图等后续服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3建设地点:临沂沂河新区。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设计周期:60天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设计行业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本单位注册,需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4.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者公司股东有交叉、相同等关联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5.本次接受不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采取的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02日至2025年12月08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2: 00-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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