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森工汉麻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标准化汉麻产业园区二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T0000G250912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森工汉麻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标准化汉麻产业园区二期建设项目已由龙森计〔2025〕186号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黑龙江森工汉麻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中共黑龙江省绥棱林业局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铭林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森工汉麻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标准化汉麻产业园区二期建设项目
2.2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新建厂房1898平方米、生物质压缩车间944平方米、业务用房1418平方米、彩钢大棚2700平方米,围栏900米;平整、硬化场地9000平方米,给排水、供电、供暖等配套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4工程建设地点:绥棱林业局有限公司西北河林场。
2.5招标控制价:12829853.51元。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5月31日,总工期224日历天。上述开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要求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以上资质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含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若供应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失信行为记录,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项目经理近三个月(2025年06月-2025年08月)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明细(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提供信息不实,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按照建筑工程专业配备,本项目拟派所有人员均须为本企业在职员工,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机构成员如有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返聘证明等材料资金的明细(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提供信息不实,其投标将被否决。
3.4信誉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EF%BC%89%E8%BF%9B%E8%A1%8C%E7%94%A8%E6%88%B7%E6%B3%A8%E5%86%8C%E3%80%81%E5%8A%9E%E7%90%86%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4%BD%BF%E7%94%A8%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7%99%BB%E5%BD%95%E2%80%9C%E9%BB%91%E9%BE%99%E6%B1%9F%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D%91%E2%80%9D%E4%B8%8A%E7%9A%84%E2%80%9C%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2%80%9D%EF%BC%8C%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E4%B8%8B%E8%BD%BD%E6%97%B6%E9%97%B4%E4%B8%BA2025%E5%B9%B409%E6%9C%8819%E6%97%A509%E6%97%B600%E5%88%86%E8%87%B32025%E5%B9%B409%E6%9C%8826%E6%97%A509%E6%97%B600%E5%88%86%EF%BC%88%E5%8C%97%E4%BA%AC%E6%97%B6%E9%97%B4%EF%BC%8C%E4%B8%8B%E5%90%8C%EF%BC%89%E3%80%82%E6%9C%89%E5%85%B3%E6%89%8B%E7%BB%AD%E8%AF%B7%E6%9F%A5%E7%9C%8B%E2%80%9C%E9%BB%91%E9%BE%99%E6%B1%9F%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D%91%E2%80%9D%E4%B8%AD%E7%9A%84%E3%80%8A%E6%9C%8D%E5%8A%A1%E6%8C%87%E5%8D%97%E3%80%8B%E9%BB%91%E9%BE%99%E6%B1%9F%E7%9C%81%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5%88%B6%E4%BD%9C%E6%93%8D%E4%BD%9C%E6%89%8B%E5%86%8C%E3%80%81%E9%BB%91%E9%BE%99%E6%B1%9F%E7%9C%81%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5%B7%A5%E7%A8%8B%E5%BB%BA%E8%AE%BE%E6%8A%95%E6%A0%87%E4%BA%BA%E6%93%8D%E4%BD%9C%E8%A7%86%E9%A2%91%E3%80%81%E9%BB%91%E9%BE%99%E6%B1%9F%E7%9C%81%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4%BC%9A%E5%91%98%E6%B3%A8%E5%86%8C%E5%85%A5%E5%BA%93%E6%93%8D%E4%BD%9C%E8%A7%86%E9%A2%91%E3%80%82%3C/p%3E%3Cp%3E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1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为:2025年10月11日0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线上开标:该项目为线上开标。
6.2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9、其他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中共黑龙江省绥棱林业局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 址:黑龙江绥化市绥棱县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455-4502362
招标人:黑龙江森工汉麻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绥化市绥棱县
联系人:尤先生
电 话:0455-466359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铭林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大街352号
联系人:程先生
电 话:0451-87111060
电子邮箱:minglinzhaobiao@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