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南头镇和泰横水渡经营权公开拍卖公告
受中山南头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委托,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下午3时30分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登录路径https://***/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拍卖标的
经营年限
起拍价
保证金
竞价幅度
是否有保留价
中山市南头镇和泰横水渡经营权
6年
310000元/年
200000元
2000元/年
否
备注:
1、竞买人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经营年限6年,无免经营费的经营期。
3、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经营费;运营保证金为人民币30万元,运营保证金将在渡口正式运营一个月后由委托人免息退还。
4、经营期内,经营费每年递增3.3%【即第一年经营费为成交价,第二年经营费在第一年经营费的基础上递增3.3%,第三年经营费在第二年经营费的基础上递增3.3%,第四年经营费在第三年经营费的基础上递增3.3%,第五年经营费在第四年经营费的基础上递增3.3%,第六年经营费在第五年经营费的基础上递增3.3%】。
5、拍卖标的坐落于中山市南头镇和泰渡口(南头镇与东凤镇鸡鸦水道两侧),现状为和泰渡口使用,渡运航线为中山市南头镇至中山市东凤镇和泰村(北边渡点位于南头水上公园东面,南边渡点位于东凤镇和泰村)。
6、买受人(即承包方)在未领取营业执照及相关渡船驾驶、运营等证件前,不得在该渡口内进行经营性运作。买受人需自行投入购买渡船(至少2艘,核定乘客人数须为≥50人)、船排等经营配套硬件设施,且渡船须登记在买受人名下。
7、买受人应严格遵守市交通局、海事处、航海局、自然资源局、镇城建局、水务事务中心、消防大队等部门的有关规定使用及运营渡口。
8、买受人不可转租,经营期满后投入的不可拆除的硬件设施归委托人所有。
9、如遇到政府或海事等公共需要拆迁或安排作他用,委托人提前60天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需无条件退租,委托人不作任何补偿。
10、经营权经营费按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经营费每季度一缴,每期经营费开始计算10天内支付当期经营费。
11、买受人应充分了解渡口现状,买受人所办企业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好各种证照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事项及费用(税费、水电费用、工资、福利、劳保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12、拍卖标的未取得权属证件,标的对应场地移交买受人后,由买受人依法依规使用场地及自主经营。
六、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通过交易系统网上报名。
2、申请人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上午12时0分。交易系统自动识别截止时间,逾时将无法提交报名资料。提交报名资料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
3、有意参加拍卖的申请人请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
报名申请受理通过后,申请人方可进行竞买保证金缴纳。
七、竞买保证金缴纳
1、申请人可通过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缴纳保证金”栏目选择普通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担保(自然人参拍暂不可用)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需通过数字证书密钥进行验证操作。
2、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下午4时0分,申请人须按照本公告规定和缴纳保证金通知书相关要求进行竞买保证金缴纳。申请人参拍多个标的的,须对应每个参拍标的逐个缴纳。
3、申请人选择通过普通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须在交易系统获取缴纳保证金通知书,并以对公账号转账方式(自然人参与竞拍,请以本人银行账户进行转账)将竞买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汇入对应的缴纳保证金收款账号。
4、申请人选择通过电子保函担保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具体办理方法请参照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电子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保证金缴纳时间。电子保函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若在有效期间内办理注销的,则在注销之日起失效。
5、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查看路径: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交易类型”查看“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综合交易系统部分)20240318”
(https://***/
1、买受人保证金:拍卖成交的,待买受人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缴清履约保证金(即3个月经营费)、运营保证金、首期经营费、拍卖佣金后,由拍卖人在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原路退回。
2、竞买人保证金: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由拍卖人于拍卖结束后在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原路退回。
十三、拍卖成交价款收取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于签订《南头镇和泰横水渡经营权承包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付清履约保证金(即3个月经营费)、运营保证金、首期经营费。买受人于拍卖前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可用于抵扣上述款项和拍卖佣金。
十四、拍卖佣金收取
拍卖成交的,拍卖佣金由买受人按照拍卖成交价1%(即首年经营费总额*1%)支付给拍卖人,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
拍卖佣金收款账户:开户名称: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中山张家边支行,账号:2011021709024517955。
十五、本次拍卖信息于2025年12月18日刊登在《中山日报》(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44-0126)。
十六、标的展示时间: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4日(具体以拍卖人通知时间为准),需要申请看样的,请将姓名、联系方式及需要看样的标的名称编辑成短信发送至18022187437, 电话预约,资料备索。
十七、咨询电话、地址:
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60-85316788、18022187437;拍卖公司地址:中山市火炬国际会展中心服务楼四楼。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D区。
中山市物资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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