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公务用车采购
项目编号:62025060497371151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吕晖17777329338报价起止时间:2025-06-10 09:00-2025-06-10 09:46
采购单位:桂林市雁山区教育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符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3、已在本系统注册并通过资质初审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多用途乘用车(MPV) | 核心参数要求:商品类目: 多用途乘用车(MPV); 次要参数要求:北京汽车:北京汽车纯电动车锐胜王牌EM7; | 1件 | 149500.00 | 北京汽车 |
附件: -
响应附件要求:供应商于报价时必须提供(上传)完整唯一与系统报价 一致的报价表。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桂林市 雁山区 雁山镇 雁山街93号雁山区教育局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车辆型号 | 北京汽车纯电动车锐胜王牌EM7,黑色尊贵版7座,NEDC纯电续航里程401(km), |
响应要求 | 供应商于报价时必须提供(上传)完整唯一与系统报价一致的报价表。 |
报价要求 | 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49500.00元),供应商报价超采购预算的,按响应无效处理。 2.供应商报价仅包含车辆的裸车价。 |
合同签订 |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
商品要求 | 1.车辆非库存车、展车、返厂维修车辆,必须是2月内新车,生产日期以车辆VIN码第10位+铭牌为准,≤60个自然日(从工厂下线日算起); 2.行驶里程。OBD读取ECU原始数据≤50公里; 3.首次激活,车联网系统 未注册/无历史轨迹(车企后台截图证明)。 |
交货明限、地点 | 中标之日起 7工作日内交货到采购方指定的地点。 |
付款方式 | 货物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发票(发票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0%)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完合同款(无利息)。 |
验收要求 | 成交供应商供货采购交付后,双方现场验收。 1.采用【VIN码+ECU数据+部件日期】三重验证。 2.提供《电池出厂激活报告》。 3.提供载明车辆生产日期的《车辆一致性证书》原件。 |
售后服务要求 | 质保期:按车辆厂家提供的车辆“三包”规定执行“三包”。 |
违约责任 | 1.如交付车辆不符合“2月内新车”标准,乙方按合同总额20%支付违约金; 2.免费更换同规格新车(生产日期重新计算); 3.赔偿甲方误工损失(500元/日,约定交付日算起至合格车辆送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