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燃煤发电项目环境保护监理、监测及环境保护设施专项验收服务招标澄清01
(NCRM-JS-ZB-2026-007-补01)
各投标人:
现对已发布的南充燃煤发电项目环境保护监理、监测及环境保护设施专项验收服务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招标文件第一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2)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采用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将保函扫描件附入投标文件中,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递交给招标人。”修改为“(2)以银行电子保单或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系统申办电子保单或电子保函合同。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最迟不晚于投标截止时间,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招 标 人:川能(南充)发电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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