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长春新区财政局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财政局2026年办公软件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一
标的名称:长春新区财政局2026年办公软件运维服务采购项目(01包)长春新区预算单位财务平台软件运维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45000 单位: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长春市新区财政局预算单位财务服务平台软件运维服务、现场维护、数据维护、技术服务、技术支持服务。
标项二
标的名称:长春新区财政局2026年办公软件运维服务采购项目(02包)长春新区财政局电子支付系统服务费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0000 单位: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业务咨询服务、相关技术服务、权限及数据配置服务、动态信息服务、运行故障清除及数据修复远程支持服务。
标项三
标的名称:长春新区财政局2026年办公软件运维服务采购项目(03包)长春新区财政一体化管理系统标准运维服务(单位端)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0000 单位: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操作指导服务、数据调整和纠错服务、技术支持服务、业务流程操作服务
标项四
标的名称:长春新区财政局2026年办公软件运维服务采购项目(04包)长春新区财政一体化管理系统标准运维服务(财政端)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0000 单位: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操作指导服务、数据调整和纠错服务、技术支持服务、业务流程操作服务
标项五
标的名称:长春新区财政局2026年办公软件运维服务采购项目(05包)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及可视化远程开评标系统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28500 单位:政采云有限公司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系统应用及政采云平台的云直播系统、云监管系统、云储存系统的运营服务,包括开评标环节全过程视频采购办可在线监管、永久性存储。采购文件巡检,平台预警管理,智慧监管模块
标项六
标的名称:长春新区财政局2026年办公软件运维服务采购项目(06包)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运维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0000 单位:博思数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政府采购一体化系统运营维护
标项七
标的名称:长春新区财政局2026年办公软件运维服务采购项目(07包)资产模块一体化资产系统实施维护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98900 单位: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行政事业单位提供远程技术支持,保证客户端正常使用;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增设资产核对表,满足资产与部门决算数据比对工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10524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2026年1月7日,长春新区财政局2026年办公软件运维服务采购项目在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评标室组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家论证会议。在会议期间,专家针对本项目采购内容进行充分论证,认为此次软件运维服务具有单一性,满足采购人需求,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具体详见论证意见表。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政采云有限公司、博思数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河路68号紫金大厦1710室、北京市海淀区万泉河路68号紫金大厦1710室、长春市南关区解放大路183号恒兴国际城1栋16层1601/1610室、长春市南关区解放大路183号恒兴国际城1栋16层1601/1610室、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经济科技区块9号1幢2区5楼、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市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数字福建产业园东湖路33号2号研发楼4层、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甲12号楼1层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2月03日至2026年02月0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论证专家名单:王佳同、陈志鑫、姜海波2.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发布媒介:本次公示在“政采云”平台(http:// www.zcygov.cn),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EF%BC%89%E3%80%81%E3%80%8A%E4%B8%AD%E5%9B%BD%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BD%91%E3%80%8B%E4%B8%8A%E5%8F%91%E5%B8%83%3Cp%3E 3.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服务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或异议,并同时抄送至财政部门。申请或异议中提供供应商符合本项目采购服务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并确保采购代理机构及财政部门能够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出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收。4.在公示期限内,如果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本项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上述服务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协调采购人重新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本项目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长春新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431-81335706
联系地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1335709
联系地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杨平
联系电话:0431-81163783
联系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717号赛东大厦B座2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pdf (6.0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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